答:就是要让一小部分拥有国家邮资票品资源的人先富起来!!
范围是2009年10月1日之前国家发行的所有邮资票品。最新《邮政法》局部条款细则:【邮政企业经营下列业务 (三)邮票发行以及集邮票品制作、销售;】
国家邮政局政企分离:【2009】161号文件重要紧急通知(原文),【从2009年10月1日起,国家邮政局将停止发布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发行公报。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承担向社会发布邮票发行信息的工作。
通知要求:邮政企业发行的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邮资信卡等邮资凭证,应立即停止使用“国家邮政局发行”字样;此前以国家邮政句名义发行的邮资封片等邮资凭证,如需加印,应停止使用“国家邮政局发行”字样。】
点评:如果最新《邮政法》为集邮市场惊天的重大利好,那么国家邮政局政企分离的配套措施可谓丝丝入扣,彻底明确了国家邮资票品的集邮范围、地位,使其成定义化法律概念。大家好好想想:浓缩精华缩小范围是否更容易体现投资收藏价值?集团企业商业邮资票品又使国家传统文化得到顺延,这更符合中央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精髓!
非常遗憾的是很多朋友怎么说就是不明白!整天没事找事的钩心斗角,有些文笔不错可惜不明主次,更有甚者屁话连篇等等,而这一且的罪恶根源都是企业邮政。《邮政法》出台这么大的惊天利好都不起作用,奉劝诸位请远离集邮市场。当每年企业几十亿甚至百亿的印刷纸弄死了你的爷爷、儿子、孙子.....您会怎样??诚然、偶只收藏一两套,殊不知已成一种社会现象,市场都没了活着一定比死还难受!难道投资收藏邮票越搞越穷?国家大力发展文化市场产业就是这个结果??都快15年了还是这个JB样,SB们好好想想........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