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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个大价钱买套纪念币本想留着升值,可看到实物后,郭先生觉得这套纪念币和自己想象中的不太一样,想退货却遇到了“瓶颈”。原来,郭先生在收到纪念币后签收了一张名为“购物服务承诺”的单子,里面明确标明金银、电子产品等商品不退不换。7月6日上午10时40分,焦急的郭先生找到本报求助,“我不想4888块钱就这么打水漂了!”
挺心动
一套纪念币要价4888元
4日晚上,一则电视购物的宣传广告引起了郭先生的注意。“电视上说,今年是纪念中国熊猫币发行30周年。我一听这句话就觉得这款纪念币很有收藏意义。”郭先生平时算得上是个小收藏家,集邮、收藏玉件是他的业余爱好。听到这则广告,郭先生心里一动,觉得有戏。“这款纪念币是银的,有一盎司,要价是4888元。我觉得应该和第三套、第四套人民币收藏一样有升值的空间,就狠狠心买了下来。”
5日下午3时,令郭先生万分期待的熊猫纪念币终于被电视购物公司的送货员送到了郭先生的手中,郭先生打开盒子看了一眼其中的一枚熊猫币,签了张单子便让送货员离开了。可晚饭后,当郭先生再次打开熊猫币的包装盒仔细研究时,发现这套纪念币和自己心里想的不太一样。
挺后悔
10枚银币长得一模一样
包装盒里面有10枚大小相等、图案相同的熊猫纪念币。郭先生有点傻眼,“我以为这套纪念币应像第三套人民币一样有不同面值的,哪怕上面印着的熊猫图案有些变化也行啊,你说收藏10个一样的有啥意义啊,根本不能增值。”冷静下来的郭先生想把这套纪念币退掉。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之前收货时签收的那张单子成了阻挡郭先生退货的大山。
昨日上午,郭先生一连给这家电视购物公司打了四五个电话,得到的都是无法退货的消息。“购物公司说,我签的那张单子是承诺书,上面写着金银商品不退不换,我这套纪念币是银的,所以‘有承诺书就得按承诺书说话’。”提到这张承诺书,郭先生觉得有些委屈。“当时,送货员把这张单子递给我时没说别的,就是让我签个字。我以前也从电视购物买过东西,但也没有承诺书这东西,我以为只是普通的签收单,就签字了。”
律师说
如有质量问题就可退换
随后,记者拨通了电视购物频道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国家有相关规定,收藏品是不退的,我们都是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的。再说送货时那张商品信息单也写了不退不换。”记者在网上查询了与收藏品相关的国家规定,并没有找到“收藏品是不退的”这一条。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吴玲表示,“郭先生在签收时忽略了承诺书的内容,自身责任比较大,但承诺书中所说的不退不换属于霸王条款。如果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或者与宣传广告中的内容不符,购买者就可以向出售方要求退换产品。”
本报提醒,为了避免出现和郭先生一样退换商品困难的情况,大家在签收商品时应该要认真阅读单据上的内容,防止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出现。
沈阳晚报见习记者 方月宁 摄影 王伊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