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方银行成立的历史背景
四川地方银行为国民革命第二十一军军长刘湘一手创建,该行素有二十一军军银行之称。军长刘湘(1888—1938),字甫澄,四川大邑县安仁镇人。1896年刘湘初在家读私塾,后入安仁镇光相寺县立高等小学就读。1906年考入四川成都牟目队,毕业于四川陆军速成学堂,不久又入四川陆军讲武堂学习。清末,刘湘在四川新军中任排长,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后,刘在军中任上校差遣。1913年升任川军第一师营长,由于其战功卓绝,很快升任团长。
护国战争后,时任四川督军的蔡锷任命刘湘为四川陆军混成旅旅长。1920年秋,因“速成军”反击滇黔军入川有功,刘湘被提升为川军第二军军长兼前敌总指挥。1921年,刘湘被四川各军推举为川军总司令兼四川省长,同年7月12日被广州国民政府正式任命。
北伐战争开始后,国民政府将所辖军队统一改编成国民革命军,刘湘被任命为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一军军长,同年10月又被南京国民政府委任为四川省主席兼裁军委员会委员长。1933年,闻名全国的四川“二刘之战”结束后,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四军刘文辉部被刘湘击败退入西康,至此,刘湘统一四川。
二十一军在四川的防区主要是重庆及川东一带。由于该军连年不断地扩军,其军费、军饷开支浩繁庞杂,虽然在自己的防区内加征各种捐税(图1),发行短期公债,短期透支,长期贷款,甚至于聚兴城银行(当时重庆最大的私营商业银行)结伙贩运现洋去上海谋取渝申高额汇水,但仍然无法弥补该军巨大的财政亏空。
时任二十一军财政处长的奚致和,为解该军财政困境的燃眉之急,运用商业票据的方式,以该军应分得的盐税(川军各部摊分的部分川盐税款),借用重庆商人孙树培经营的“均益公字号”钱庄名义,代立发行三个月一期的“均益公期券”(短期债券),并以高额利息引诱重庆商家贴现,官商勾结在市面搜刮现洋去上海套汇。但此举非但没有改善二十一军面临的财政困境,反而增加了该军四百万元的巨额累赔。
筹建四川地方银行
1932年12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从陕南进入川北的通江、南江、巴中一带作战,蒋介石为围剿红军和红色根据地,任命刘湘为四川“剿匪”总司令。为筹措巨额的军费、军饷开支,刘湘决定筹建四川地方银行,于是年8月委派唐华、康宝志、周俊、汤壶峤、李鹄人、任师尚、邹汝百、王汝舟等8人为四川地方银行筹备员,开始着手组建四川地方银行,并饬令该军财政印刷所负责印制四川地方银行钞券,由二十一军财务副处长康宝志全权负责印钞事宜。
四川地方银行的成立开业
经四川善后督办公署核准,四川地方银行于1934年1月14日在重庆陕西街正式成立挂牌。四川地方银行开业资本总额五百万,银行性质官办。该行的主要业务是经营商业银行的存款、放款、贴现、汇兑(图2、图3)、储蓄、代立公债的还本利息。再就是发行二十一军财政印刷所印制的四川地方银行纸币(以下简称地钞)。
四川地方银行开业之初,随即发行由二十一军财政印刷所早已印好的民国二十二年版(1933),票面印有“四川地方银行”的一元、五元、十元三种本币券(图4、图5)。此三种纸币票面均加盖“重庆”地名(另有在票面直接印刷“重庆”的地名票),票背加盖英文“重庆”地名。除发行三种本币券外,还发行有民国二十三年版加盖“重庆”(有直接印刷地名票)字样的直型五角辅币券一种。次年又发行二十三年版加盖重庆的横式二角辅券一种。
1934年4月,四川地方银行首次设立成都分行,随即发行民国二十二年版一元、五元两种本币券。两种本币券的票面均加盖“成都”地名,票背加盖英文“成都”地名。按四川地方银行总行规定,重庆地区使用的地钞戳“A”字头,成都地区使用的地钞戳“B”字头。为示兑现地域区别,均以票面戳盖的字头、地名以及票背戳盖的行庄编码,分别在渝、蓉两地兑现。
四川地方银行在成都设立分行后不久,随即又在万县设立分行,以二十一军驻万县财政特派员毛百年任万县分行经理。除万县地区使用三种加盖“重庆”地名本币券外,该分行还发行民国二十三年版(1934),票面印有“四川地方银行万县分行”字样的直型五百文、一千文两种铜元辅币券(实物仅发现一千文一种),规定仅在万县地区兑换铜币。
四川地方银行自开业后所发行的纸币,截至1935年4月9日,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内,其印制发行地钞的数额高达33076841元。截至地钞宣布停止使用时,其发行总额为3723万元。在此期间,四川地方银行纸币成为四川唯一的本币。
1935年9月15日,蒋介石在重庆所设的行营发布命令,停止使用四川地方银行纸币,一律改为中央本币“申钞”行使,并规定以票额的八折收销四川地方银行钞券。颁布收销地钞的条令主要有以下四条:
1.
四川地方银行发行的钞票停止使用,一律改以中央本币使用,公私收交均以代表国币的中央本币为单位。
2.
地钞按照八折,以中央本币“申钞”收销,凡军民人等持票10元,即掉换中央本币“申钞”8元,票额大小按此推算。
3.
自1935年9月20日起,在重庆、成都、万县的中央银行,暨委记的各地银行在钱庄就地掉换。
4.
限1935年11月20日地钞掉换完毕,逾期作废。
四川地方银行纸币截至停换之日,前后总计两个月时间,按该行印制发行的总额3723万元,共计换进地钞3716万余元,币面尚有6万余元(包括民间自然损毁)以限期已至宣布作废。
收换进库的四川地方银行纸币,经国民政府财政部批示,集中在重庆地区的三千零数万元地钞,加上471张四川地方银行印钞钞版在内,皆于1937年1月27日运抵重庆夫子池体育场(今重庆市解放碑侧大众游艺园)。集中在成都地区的700余万元地钞,均于同年2月7日运抵成都少城公园球场内(今成都市人民公园演讲大厅),由国民政府财政部特派员关吉玉分别到两地主持公开销毁。中央财政部派往监督销毁的监视员王文尉在重庆地区,谢霖在成都地区,分别监视地钞的销毁。
四川地方银行钞券销毁之日,四川军政机关及相关部门均派有代表参加,计有重庆行营代表叶元龙,四川绥靖公署代表景浦山,四川省政府代表蒋南斗,中央银行代表潘益民、刁培然,四川省银行代表刘泗英、单汝玉、何兆青、康宝生等人,以及蓉、渝两地各大报纸的记者,皆分别在两地采访观察,监督四川地方银行钞券销毁的实况。
四川地方银行钞券除6万余元在民间自行消失作废外,钞券的销毁可谓比较彻底。这是各种面值的四川地方银行纸币流传至今皆极为罕见的根本原因,有的地钞票种甚至成为四川地方银行纸币中的孤品。
四川省银行的成立
1935年11月1日,四川省政府将原四川地方银行改组后,成立“四川省银行”。总行仍设在四川地方银行旧址(后迁到成都)。国民政府财政部未加强控制四川地方金融,由中央银行直接注入资本一百二十万元,再由四川省政府拨款八十万元,凑足四川省银行开业资本二百万元,并委以刘航琛为该行总经理,康宝生任协理,周绰任理事长。
四川省银行的组建,可以说基本上还是二十一军的原班人马。除此以外,中央财政部长孔祥熙的亲信谭光,被委以该行常务理事,驻该行参与监督日常行务,省银行的重大决策皆听命于“四大家族”。
按规定,地方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辅币,时正值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废除银本位制,改以纸币为本位的法币政策(即国家法定货币的简称)。经国民政府中央财政部特许,四川省银行可发行法币辅币券一百万元,在省行成立之后即赶印红色竖式、票面有总经理刘航琛签名的“四川省银行”法币辅币券五角券一种(图6、图7)。
在法币辅券未正式印就之前,四川省银行曾以收销待毁的原四川地方银行印制的蓝色竖式五角辅币券,加盖“四川省银行”字样30万元,又借用重庆银行绿棕色横式五角券(具体数额不详),加盖“四川省银行”字样,两种加盖的五角券皆临时流通于市面。嗣后省行的法币辅券正式印就,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发行流通,两种加盖券即被全数收回销毁。目前所发现的实物,仅见有重庆银行改盖“四川省银行”五角样本券一种。两种加盖券的正票,讫今无实物发现,可谓回收销毁非常彻底。
四川省银行发行的最后一种银元辅币券
1948年,全国的解放战争已近尾声,随着时局剧变和法币的不断贬值,国民政府不得不承认法币政策失败,行政院于是年8月19日公布公告,决定废除法币,改以施行金元政策(即以黄金为本位货币),并于同日公布金元券发行办法。公告中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法币及东北九省流通券停止发行,所有之前发行的法币,均以三百万元折合金元券一元,限时于1948年11月20日之前无限制兑换成金元券。在兑换期间,法币及东北九省流通券,均暂准照上列折合率流通行使。
随着解放战争的隆隆炮声,国民政府为浩繁巨大的军费弄的焦头烂额,财政部为巨大的军费解危救急,不顾后果,超越常规地赶印高额的五十万、一百万金元券(已印就的五百万未来得及发行),导致全国性的物价暴涨。金元券在市面的信用几乎形同废纸,商民拒用,购物结算皆以银元计价。
为稳定危在旦夕的币值,国民政府财政部于1949年7月3日经总统令,颁布《银元及银元券发行办法》,并于同日起施行。恢复银本位的要点主要有以下五项:
1.
国币改以银元为本位。
2.中央银行发行银行兑换券及辅币券与银元同时流通。
3.
上项兑换券及辅币券,由本部(财政部)指定地点兑现。
4. 银元兑换券购买外汇,仍依照管理外汇条例办理。
5.
各省银行经本部核准,得发行银元一元券及辅币券。
四川省银行经国民政府财政部核准,曾印就一组“四川省银行银元辅币券”(图8、图9、图10、图11)。目前发现的实物计有:一分券;棕色竖式。五分券;绿色竖式。一角券:蓝色竖式。五角卷:红色竖式。四种辅币券的背图皆为民国元年(1912)四川军政府所铸的四川银币“汉”字币背,印刷年份为1949年。发现的实物均为未参与流通的全新票品,实际上这组银元辅币券还没有来得及发行,全国就已解放。
新中国成立后,四川省银行停止发行纸币,结束其历史使命,该行的债权债务皆被中国人民银行接收,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