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炒邮网论坛 http://bbs.cjiyou.net/
12月20日,本人去通道县邮政局邮寄包裹去深圳,称重为10.65公斤。我想寄普包,但营业员说没有普包单子,只能寄快包,因急需,只好同意寄快包,共计需邮费55元。当我填好单子交寄准备帖用带来的邮票时,营业员却不给寄了,要我付现金。我于是打电话给局长请求解决,但局长说上面有规定,包裹不能帖邮票,只能交现金,因此没有寄成只好带回。为了维护消费者的用邮权利,在交涉无效的情况下,我分别向国家邮政用户投诉中心和湖南邮政11185投诉,他们已受理,但到现在仍没有结果。
本人认为,这是一起基层邮政不作为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通信自由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中国邮政的形象和信誉。邮票是邮政发行的一种预付凭证,是一种有价证券,中国邮政发行邮票是用来方便用户使用的,不是用来骗消费者钱的。中国邮政是国家的公共服务部门,提供通信服务是邮政最基本的义务,使用邮票购买服务是消费者的权利。因此,本人要求国家有关部门严肃查处通道县邮政局的这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