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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招募经纪会员公告
(湘交邮第0001号)
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文交所”或“本所”),是全国最早由国务院证监会部际联席会议审核验收通过的文交所之一。本所致力于打造为广大投资者信赖、具有品牌影响力、在行业内独树一帜的综合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平台。
邮币卡交易中心是由湖南省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成立的专门负责运营邮币卡实物交易与管理的交易平台,是本所近期重点推出的交易版块,其宗旨是集合全社会邮币卡资源,共同打造专业化程度高、服务水平好、广大投资者信赖的邮币卡交易平台。
为了调动和整合邮币卡社会资源,尊重并借助专业管理团队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本所特面向全国招募综合经纪会员(限量)及普通经纪会员。机构投资者提出申请,经本所专业委员会审核批准,方可成为经纪会员。普通经纪会员可以获准从事代-理发展投资者和自营业务;综合经纪会员可以获准从事代-理发展投资者、自营、代-理申请新品种挂牌、代-理申请邮币卡再挂牌等业务。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普通经纪会员可以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各类正常规范运营的企业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及其他组织;综合经纪会员必须是企业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了解并遵循《湖南文化产权交所邮币卡藏品交易规则》;
三、对本所运营的邮币卡交易模式和投资风险有较深的了解,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四、了解邮币卡投资风险,已履行完毕法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
五、自觉维护平台利益,不编造、传播有损平台形象相关的负面消息;
六、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意者请点击下载《经纪会员申请表》,以电子版填写完整后请发邮件到hnwjs777@163.com,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谢谢合作。
备注:申请人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各2份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45号恒力卡瑞尔大厦20层
邮编:410000
联系人: 杨小姐
联系电话:0731-88609173
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
邮币卡藏品经纪会员(普通)
申请书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重要提示: 本申请书所填信息十分重要,请认真谨慎地按要求完整填写表格内信息,以保证经纪会员入市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本所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表格。
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
年 月 日
第一条 为规范邮币卡藏品经纪会员(普通)入市挂牌、交易、交收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邮币卡藏品交易经纪会员管理办法》、《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邮币卡藏品交易规则》制定本申请书。
第二条 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在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申请入市的经纪会员(普通)。
第三条 “经纪会员(普通)”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本所审核批准,在本所授权范围内从事邮币卡代-理发展投资者会员、提供邮币卡藏品交易咨询和培训及自营业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四条 本所注册的经纪会员(普通)必须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第五条 经纪会员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必须拥有符合业务需求的独立、固定的经营场所。
第七条 必须拥有符合业务需求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及配套的通讯线路、 专业人员及管理制度。
第八条 应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制度、邮币卡业务管理制度、交易、结算、风险控制制度等。
第九条 具有本所交易商品所属相关行业背景。
第十条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誉,无严重的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 承认并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业务规则及本所颁布的其他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认缴本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第十三条 本所进行邮币卡藏品相关交易活动的经纪会员(普通)必须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所关于邮币卡交易的相关交易规则和细则,对本所的交易模式有充分的理解。
第十四条 在本所进行邮币卡藏品相关交易活动的经纪会员必须认真阅读并确认完全理解《风险提示书》。
第十五条 申请单位经本所审核通过后,必须与本所签订《经纪会员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本申请书须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涂改无效。
申请单位基本信息表
编号:
□新建
□修改
年 月
日
申请人名称 | |||||||
联系地址 | |||||||
固定电话 | 传 真 | 邮 编 |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必填) | QQ号 (必填) | |||||
申请人类别 | 企业法人 □ 其他 □ | ||||||
企业法人 | 营业执照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开户许可证 | 银行账号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经营范围 | |||||||
结算银行 | 结算帐户 | ||||||
公司介绍(公司在邮币卡藏品领域内专业介绍、市场推广能力介绍等) | |||||||
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已经仔细阅读并完全正确理解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邮币卡藏品交易经纪会员管理办法》、《湖南文化产权交易所邮币卡藏品交易规则》及其相关文件和规定,自愿接受交易所规章制度的制约,已知悉参与贵所邮币卡藏品交易组织的邮币卡交易应负的责任及可能发生的风险,承诺有能力承担风险。 申 请 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以下内容由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填写 | |||||||
初审意见 | 初审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复审意见 | 复审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负责人签字 | 交易账户 | ||||||
档案管理人 | 日期 | ||||||
请同时向本中心提交以下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申请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 |
备注:申请人资料如有变更,请在变更后10日内重新填写相关信息,如未尽告知义务,所导致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保留对本申请书的解释及修订权。一旦本申请书相关内容出现变更,会员同意按照本所网站公告的要求重新填写修订后的申请书,并提交相应文件。
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
邮币卡藏品经纪会员(综合)
申请书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重要提示: 本申请书所填信息十分重要,请认真谨慎地按要求完整填写表格内信息,以保证经纪会员入市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本所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表格。
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
年 月 日
第一条 为规范邮币卡藏品经纪会员(综合)入市挂牌、交易、交收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邮币卡藏品交易经纪会员管理办法》、《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邮币卡藏品交易规则》制定本申请书。
第二条 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在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申请入市的经纪会员(综合)。
第三条 “经纪会员(综合)”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本所审核批准,在本所许可范围内从事邮币卡相关业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包括发展投资者会员、申请新藏品挂牌交易、申请藏品入场登记、申请藏品再挂牌交易、进行邮币卡藏品挂牌交易市场渠道开发和推广、提供邮币卡藏品交易咨询和培训、申请藏品入场登记及自营等业务。
第四条 本所注册的经纪会员(综合)必须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第五条 经纪会员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必须拥有符合业务需求的独立、固定的经营场所。
第七条 必须拥有符合业务需求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及配套的通讯线路、 专业人员及管理制度。
第八条 应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制度、邮币卡业务管理制度、交易、结算、风险控制制度等。
第九条 具有本所交易商品所属相关行业背景。
第十条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誉,无严重的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 承认并遵守本所的业务规则及本所颁布的其他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认缴本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第十三条 本所进行邮币卡相关交易活动的经纪会员(综合)必须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所关于邮币卡交易的相关交易规则和细则,对本所的交易模式有充分的理解。
第十四条 在本所进行邮币卡相关交易活动的经纪会员必须认真阅读并确认完全理解《风险提示书》。
第十五条 申请单位经本所审核通过后,必须与本所签订《经纪会员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本申请书须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涂改无效。
申请单位基本信息表
编号:
□新建
□修改
年 月
日
申请人名称 | |||||||
联系地址 | |||||||
固定电话 | 传 真 | 邮 编 |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必填) | QQ号 (必填) | |||||
申请人类别 | 企业法人 □ 其他 □ | ||||||
企业法人 | 营业执照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开户许可证 | 银行账号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经营范围 | |||||||
结算银行 | 结算帐户 | ||||||
公司介绍(公司在邮币卡领域内专业介绍、市场推广能力介绍等) | |||||||
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已经仔细阅读并完全正确理解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邮币卡藏品交易经纪会员管理办法》、《湖南文化产权交易所邮币卡藏品交易规则》及其相关文件和规定,自愿接受交易所规章制度的制约,已知悉参与贵所邮币卡藏品交易组织的邮币卡交易应负的责任及可能发生的风险,承诺有能力承担风险。 申请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以下内容由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填写 | |||||||
初审意见 | 初审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复审意见 | 复审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负责人签字 | 交易账户 | ||||||
档案管理人 | 日期 | ||||||
请同时向本中心提交以下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申请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 |
备注:申请人资料如有变更,请在变更后10日内重新填写相关信息,如未尽告知义务,所导致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保留对本申请书的解释及修订权。一旦本申请书相关内容出现变更,会员同意按照本所网站公告的要求重新填写修订后的申请书,并提交相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