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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宗旨
综合提升我国集邮发展水平,促进集邮文化的普及与提高,推动邮政和集邮事业的持续发展。
第二条 邮展名称、时间、地点和规模
1.邮展名称:常州2018第18届中华全国集邮展览
2.时间:2018年5月11日至13日,历时3天
3.地点:江苏常州国际会展中心
4.规模:1500标准展框(每框16贴片)
第三条 邮展组织机构
1.本届邮展由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主办、常州市人民政府、江苏省集邮协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承办;
2.由主办、承办单位组成邮展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邮展组织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分别设在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和江苏省集邮协会;
3.由国际邮展评审员和国家级邮展评审员组成邮展评审委员会,实施对展品的评审和颁奖工作。邮展将施用国际集邮联合会(FIP)集邮展览评审总规则、FIP各类别评审专用规则、ACPF集邮展览评审总规则及本届邮展特别规则。
第四条 展品参展条件、参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竞赛展品参展条件
1.获省级邮展镀金奖(青少年类为大银奖)以上(含)的邮集展品;
2.集邮文献展品不受以上参展条件限制,但须具备国内书刊号;
3.参展者必须拥有该展品(集邮文献除外)两年以上的完全所有权;
4.参展者可使用化名,但报名时应注明真实姓名;
5.参展者在编组制作展品时,要严格按照FIP各类别评审专用规则、指导要点和ACPF评审规则处理。
二、非竞赛展品参展条件
展品中不含“常州2018第18届中华全国集邮展览应避免展出的集邮素材”。
三、参展程序
1.参展展品均须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集邮协会和全国各行业集邮协会指定的征集员报名。征集员应在组织专家对本协会候选展品进行认真会审、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将报名表原件及展品纲要页、省级邮展获奖证书复印件寄至总征集员。组委会不接受参展者个人报名;
2.最终参展展品由组委会确定;
3.展品一经组委会确认接受,参展者不得无故拒绝参展。
四、相关要求
1.展品文字须用中文书写;
2.展品应使用白色或浅色贴片,并在贴片背面右下角标明页码;
3.可展出以下3种规格的贴片: A4(21cm x 29.7cm)或23cm x 29cm,每框16贴片(4x4);A3(42cm x 29.7cm)或46cm x 29cm,每框8贴片(2x4);31cm x 29cm,每框12贴片(3x4);
4.展品若需附专家鉴定证书,应将原件置于相应贴片背面的护邮袋中,以备必要时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检查之用。
第五条 邮展性质及类别
本届邮展为综合性全国邮展,包含以下类别:
非竞赛:
1.“砥砺奋进、铸就辉煌”展品
2.中韩友好交流展品
竞赛性:
1.传统集邮类
2.邮政历史类
3.邮政用品类
4.航空集邮类
5.专题集邮类
A.自然
B.文化
C.科技
6.极限集邮类
7.印花类
8.青少年集邮类
A.10至15岁
B.16至18岁
C.19至21岁
实足年龄以2018年1月1日为准
9.集邮文献类
A.集邮研究书籍(2013年1月1日后出版)
B.集邮报刊合订本(2016年1月1日后发行)
C.集邮目录(2016年1月1日后出版)
10.一框展品
A.传统
B.邮政历史
C.邮政用品
D.航空
E.专题
F.极限
G.印花
11.现代集邮
现代集邮展品须由邮政部门1991年以后发行的集邮素材组成。此类别展品的评审将依据现行的、施用于传统集邮类、邮政历史类、邮政用品类的相应专用规则,总分分配如下:
外观 5分
处理和重要性 30分
处理 (25分)
重要性 (5分)
知识和研究 35分
品相和珍罕性 30分
品相 (10分)
珍罕性 (10分)
获取难度 (10分)
合计 100分
12.开放集邮
13.原地集邮(见“原地集邮展品评审指导要点”)
14.命题集邮(见“命题集邮展品评审指导要点”)
第六条 展品奖级
1.向非竞赛性展品颁发奖牌和证书。
2.竞赛性获奖展品(一框展品、原地集邮、命题集邮除外)设8个奖级,分别授予奖牌和获奖证书。奖级如下:
大金奖 95分(含)以上
金奖 90—94分
大镀金奖 85—89分
镀金奖 80—84分
大银奖 75—79分
银奖 70—74分
镀银奖 65—69分
铜奖 60—64分
3.一框展品获奖展品设4个奖级,将授予获奖证书,不颁发奖牌。奖级如下:
一框金奖 90分(含)以上
一框镀金奖 80—89分
一框银奖 70—79分
一框铜奖 60—69分
4.原地集邮、命题集邮获奖展品设3个奖级,将授予获奖证书,颁发纪念品。奖级如下:
一等奖 85分(含)以上
二等奖 75—84分
三等奖 60—74分
5.设立特别奖,以表彰在特定领域表现突出的竞赛性展品。
6.所有未获奖的展品将获参展证书。
第七条 框数分配
1.参展展品(除青少年类、一框展品、原地集邮和命题集邮外)均须展出5框;
2.曾在国家级邮展中获大镀金奖以上(含)奖级的展品(除青少年类)须展出8框;
3.青少年集邮类展品:
A组 1至3框
B组 2至4框
C组 3至5框
4.一框展品展品为1框;
5.原地集邮、命题集邮展品为3框至5框;
6.非竞赛展品为5框。
第八条 参展费
1.本届邮展对竞赛性展品收取参展费,非竞赛性展品免收参展费;
2.一框展品、命题展品每部收取200元,文献类展品每部收取100元,其它类别展品每展框收取100元,青少年类展品不收取参展费;
3.参展费须经各征集员于布展前统一交纳至组委会秘书处。
第九条 展品征集时间安排
1.2018年2月12日前,各协会将征集员推荐表报送总征集员;
2.2018年2月26日前,各征集员将竞赛展品参展报名表原件、展品列表及展品纲要页、省级邮展获奖证书复印件,非竞赛展品报名表原件、展品列表、纲要页报送总征集员;
3.2018年3月15日前,组委会将最终参展展品名单通知各征集员;
4.2018年5月8日,各征集员送交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