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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團結聯盟質疑郵政去年盈虧中華郵政提出澄清說明 |
針對台灣團結聯盟質疑郵政去年盈虧,中華郵政公司提出澄清說明如下: 一、97年度受金融海嘯影響,全球經濟不振,國內股市隨之嚴重下挫,中華郵政公司持有之有價證券,依據會計準則第34號公報規定按市價辦理評價,評價結果列於業主權益項下,致業主權益減少。股票投資應以較長期角度審視,短暫利空出現未實現虧損難以避免,待經濟景氣好轉,股票市價回升時,未實現跌價損失即可沖銷。近期大盤指數逐步上漲,未實現損失大幅縮小,業主權益已逐步提升。 二、中華郵政公司97年度決算稅後純益為100億9,947萬9千元,達成年度預算之105.71%。 三、中華郵政公司轉存陽信、萬泰等銀行係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18條規定,郵政儲金可轉存中央銀行以外之其他金融機構,且轉存各銀行有一定的篩選標準,轉存款限額及達一定金額之新增轉存款均需經公司董事會核定,另轉存款情形亦須提報董事會,且自98年2月起,針對配合政府政策,協助金融同業解決資金流動性問題之存款,均應事先提報董事會核定,始得辦理轉存。本公司關於轉存款之控管機制已相當完善,絕無圖利特定銀行之嫌。截止98年3月底止,本公司轉存陽信、萬泰、星展(原寶華銀行)、匯豐(原中華銀行)及渣打(原亞洲信託)等銀行一般轉存款僅數十億元,非如外界所稱高達6,000餘億元。 四、中華郵政公司第二屆董事長係改由派任方式產生,其月薪為166,464元,並非報導所稱每月薪資33萬元。 五、中華郵政公司歷年經營績效獎金之發放,係於年度結束後,依年度盈餘達成率規劃獎金之發放事宜;如年度決算無盈餘,則該年度無績效獎金。 聯絡人及電話:資金運用處 葉純復 02-23931261-3878 總經理室 高可怡 02-23218266 針對台灣團結聯盟質疑郵政去年盈虧,中華郵政公司提出澄清說明如下: 一、97年度受金融海嘯影響,全球經濟不振,國內股市隨之嚴重下挫,中華郵政公司持有之有價證券,依據會計準則第34號公報規定按市價辦理評價,評價結果列於業主權益項下,致業主權益減少。股票投資應以較長期角度審視,短暫利空出現未實現虧損難以避免,待經濟景氣好轉,股票市價回升時,未實現跌價損失即可沖銷。近期大盤指數逐步上漲,未實現損失大幅縮小,業主權益已逐步提升。 二、中華郵政公司97年度決算稅後純益為100億9,947萬9千元,達成年度預算之105.71%。 三、中華郵政公司轉存陽信、萬泰等銀行係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18條規定,郵政儲金可轉存中央銀行以外之其他金融機構,且轉存各銀行有一定的篩選標準,轉存款限額及達一定金額之新增轉存款均需經公司董事會核定,另轉存款情形亦須提報董事會,且自98年2月起,針對配合政府政策,協助金融同業解決資金流動性問題之存款,均應事先提報董事會核定,始得辦理轉存。本公司關於轉存款之控管機制已相當完善,絕無圖利特定銀行之嫌。截止98年3月底止,本公司轉存陽信、萬泰、星展(原寶華銀行)、匯豐(原中華銀行)及渣打(原亞洲信託)等銀行一般轉存款僅數十億元,非如外界所稱高達6,000餘億元。 四、中華郵政公司第二屆董事長係改由派任方式產生,其月薪為166,464元,並非報導所稱每月薪資33萬元。 五、中華郵政公司歷年經營績效獎金之發放,係於年度結束後,依年度盈餘達成率規劃獎金之發放事宜;如年度決算無盈餘,則該年度無績效獎金。 聯絡人及電話:資金運用處 葉純復 02-23931261-3878 總經理室 高可怡 02-23218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