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沈太福,有些人或许还不知道,但一说起他所创办的北京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却是远近闻名。这个公司曾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筹集了10多亿元的社会资金,波及全国17个城市的10万多人,可谓神通广大,名声大噪,一时形成了一股骤然刮起的“长城旋风”。
事实上,这并不是因为它有什么振奋人心的业绩,唯一的原因就是沈太福炮制出的高达24%的年集资款利息。
一度成为风云人物的沈太福,究竟是何许人也?
今年39岁的沈太福,吉林省四平市人,原在吉林省某水库工程局工作。6年前,在“公司热”的浪潮中,他成立了长春长城科技集团公司。但是经营不善,难以在长春再混下去。两年后,他便闯入北京城,找了几个人,凑出30万元资金,注册了集体性质的长城机电技术开发公司(即长城公司的前身),开始了新的冒险生涯。
首先,沈太福用公司的钱低价购买了一名工程师的电机发明专利,并将公司的专利权记到了他和妻子的名下。此后,沈太福便打出了“机电开发”的旗号,又在海南、长春成立了两家公司,鼓捣起各种社会上认为可以赚钱的买卖。也许是因为他并不真正善于做生意,也可能由于他过于挥霍,沈太福不但没有发起财,反而亏空日甚一日,债台高筑。
去年5月,处于躲债之中的沈太福来到他的海南公司,他找到一些人,寻求和策划发财捷径,终于想出了这样一个“高招”:以发展节能电机为名,以高利息为诱饵,以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形式,向社会广泛集资。沈太福说:“只要我能马上拿到钱,那就大胆地干个够。利息我可以出到24%!”
沈太福抛出的所谓“技术开发合同”违背了《技术合同法》明确规定的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他用以引诱投资者的,主要是投资款可以随存随取,等于是银行的活期存款,却比银行活期年利率1.8%高出10倍以上。而对于各类金融活动,我国政!府早有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集资,对储蓄利息也有严格规定。
这一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非法集资活动,出台之初,却并不顺利。如此之高的利息令人难以置信,一开始上门签订合同者寥寥无几。沈太福便想到了海口的歌舞厅,来这里的大多是有钱的人,要是他们成为投资者,必然是财源滚滚。于是他领着公司人员出入各卡拉OK歌厅和舞厅,向“伴舞小姐”许诺:“谁拉来投资者,就给她2%的好处费!”
这一招非常奏效,为了得到这2%的回扣,众多的人在四处奔走,前来签订合同的投资者络绎不绝,创下了20天时间集资2000万的“奇迹”。沈太福从此一发而不可收。一时间,“长城债券”炙手可热,为众多投资者所青睐,酿成了波及全国的“长城集资”怪潮。
不明真相的投资者为了得到高额利润,蜂拥而至,长城公司设在全国各地的“技术开发合同”办事处人满为患。许多人奔走相告,有的从银行取出存款,有的到处借钱,托关系、找熟人,一心想成为长城公司的投资者。就这样,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沈太福就筹得资金10多亿元,闹得社会上沸沸扬扬。
这些纷至沓来的投资者哪里想到,这样没有经过批准、风险极大的非法集资,实际上就是一种黑市交易,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多少人陷入了一场大骗局,多少年的积蓄面临着化为泡影的危险。
沈太福许出了高达24%的年息,他究竟有没有能力兑现呢?
据金融专家介绍,现在全世界的资金利润率一般都在15%以下,10多亿元的巨款能取得10%的利润已属不易,要偿还24%的年息,纯属“天方夜谭”。
众多的投资者并不知道,他们与沈太福和长城公司签订的所谓“技术开发合同”,只不过是用来蒙骗人的招牌,在沈太福的眼中如同几张废纸。合同中明确规定公司在一年内将产生1亿元的产值,但是,从第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签订之日起到今年3月的半年时间里,全公司只售出电动机五六十台,价值仅600多万元,所谓的电机开发完全成了骗人的幌子。
人们不禁要问:沈太福拿10多亿集资款都干什么去了?据有关部门调查,挥霍和侵吞是两大项开支。大量的奖金被用于分支机构成立的开办费和其它铺张浪费上。为了使自己制造的“气球”越吹越大,骗取更多的资金,沈太福先后在全国设立了20多个分公司和100多个分支机构,其中90%的机构是用集资款开办的。几乎每个分支机构都花费了几十万、上百万元资金,购买高级轿车、住房等。他们在某省共集资6000多万元,而分公司的开办费和其它费用就高达2000多万元,几个月下来,经营额微不足道,利润只有负数在增长。由北京公司划拨某市的100万元,不久就被花得所剩无几……
摇身一变为“亿万富翁”的沈太福显示着他“当代企业家”的“风采”,衣食住行用都非常风光、气派。他出门代步,乘的是高档的奔驰轿车;吃饭多是高档饭店,他在明珠海鲜酒楼请客,一顿饭就吃掉2万多元;他长期在北京包租了6套高级宾馆房间,为自己和朋友所用;他频频出入于歌厅、舞厅、游乐厅,花天酒地,灯红酒绿,为搏歌女一笑,他曾一掷万金;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他不仅为自己雇用了保镖,还专门请两名保镖用专车接送儿子上学……从千万集资者手里聚拢的血汗钱,就这样大把大把地被挥霍掉。
与此同时,沈太福侵吞集资款的私欲也日益膨胀。仅今年2月23日,沈太福就一次从集资款中提出200万元,据为己有。几天之后,他又从北京长城公司集资部提取100万元,交妻子用个人名义,分两次存入了3个储蓄所……由于他妻子掌管着公司的财务大权,他可以随时从各公司提取大笔资金,供其挥霍。沈太福说得再明白不过了:“我在公司中提得款很多,无所谓账不账的。因为全国各地的公司实际上都是我的公司,无论哪个公司的款项,都是我自己的钱!”
投资者的资金大笔大笔地被蚕食,钱款一天天地在减少,沈太福在想“金蝉脱壳”之计。他的办法是争取让投资款变成公司的股票。这样即使公司破产倒闭,骗局败露,作为股民的投资者只能自担风险,他就不必面对向他讨债的人了。
为了达到这一不可告人的目的,沈太福先后指使有关人员开出2亿元的假发票,频繁地向某市分公司调拨资金,制造某分公司经营效益好的假象,并在没有一分钱销售额,没做一笔电机生意的情况下,在两个月时间里,向税务部门“主动”交纳了1100多万元的税金,以证明自己强大的经营实力,欺骗投资者和有关管理部门,以争取公司的股票早日上市……
沈太福在全国设立了20多个分公司和100多个分支机构,雇用职员3000多人,其中主要的业务就是登广告、炒新闻、集资,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共集资10多亿元人民币,投资者达10万人。
就在沈太福紧锣密鼓地实施自己的骗术之时,有关部门逐渐察觉了他的所做所为。针对他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很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一系列活动,3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了《关于北京长城机电产业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乱集资问题的通报》,指出长城公司“实际上是变相发行债券,且发行额大大超过其自有资产净值,担保形同虚设,所筹集资金用途不明,投资风险大,投资者利益难以保障”,要求“限期清退所筹集资金”。与此同时,为了避免有更多的人投资、受骗,也是为了保护已投资者的利益,防止长城公司转移资金,有关部门冻结了长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银行帐户。
对此,沈太福置若罔闻,非但不执行,反而到处散布流言,欺骗纷纷要求清退集资款的群众,并向法院起诉,状告中国人民银行。索赔1亿元,并召开国内外记者招待会,造成舆论一片哗然。3月29日、31日,沈太福连续在北京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声称因政!府干涉,公司难于经营,要向国外拍卖。他还宣布,将投资者的年利息由24%提高到闻所未闻的48%……沈太福这一举动,使在场的许多记者大为吃惊:沈太福究竟要干什么?
我国古代兵法中有一计,叫作“增灶减兵”。不知道沈太福用的是什么计。只见他在气势汹汹地举办记者招待会的当天,就匆匆用伪造的身份证和***明购得飞往南方的机票。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4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开始对长城公司进行经济检查。与此同时,长城公司所涉及的22个省、市、自治区相继成立了检查组,对其所属的100多个分支机构实施全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集资款项流失十分严重。集资额高达两亿多元的北京市,银行冻结帐户时,发现资金不足3000万元,不到集资款的七分之一。
由于沈太福及其妻子一手把持的长城公司的财务、帐目收支不清,款项来往不明,再加上有大量假发票、白条子和故意伪造的假帐,使清查工作困难重重。
两个多月艰苦而又复杂的检查,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和突破,沈太福及其长城公司非法集资、侵吞集资款的重大诈骗事实基本上查清。有关部门即将解冻存款帐户,由长城公司按存款、现金及变卖资产情况,陆续按比例分批偿还投资者。
作为罪魁祸首的沈太福已被司法部门依法逮捕,对他的所有违法罪行进一步审查。尽管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因为高息集资扰乱了中央金融政策而被捕的,然而最后却以贪污和行贿罪名被起诉。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状称,沈太福多次以借款的名义,从自己公司的集资部提取社会集资款,这构成了贪污罪;他还先后向国家科委副主任等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5万余元,这构成了行贿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