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内容
主要进行纸币、大铜章、金银币、金银章、流通纪念币等的买卖,包括现货买卖、邮购邮售、币品委托代卖、委托寻找币品等。
二、交易方法
2.书面委托;
3.网络委托(可在本店专帖后跟帖确认)。
三、结算方法:
1.买货——款到发货,卖货——交易成功结款。
2.客户在给本店汇款后需及时电话或短信告知汇款金额、汇入行以便核实,同时告知汇款人地址、邮编、电话,以便于及时发货。
四、交货方式:
A.柜台交付,不收取费用
B.邮寄: 可采用特快专递EMS(限中国大陆)、平邮、顺丰快递,申通快递,圆通快递等。本店推荐使用EMS。小件物品收取邮费20元,不足部分本店补足,量大商品按实际发生收取;如果客户要求保价,客户按总货款的1%缴纳费用。
五、特别说明
1.客户买货或者订购某种货物前需支付定金或全款,交易成功后本店电话或网络通知客户,客户应于本店通知2日内补齐货款。未缴纳定金的客户,因货品
价格上涨导致最终无法交割者,本店不承担相应责任。
2.如客户已经交纳定金,未缴纳全款,在本店通知客户2日内(含2日)未补齐货款者,本店有权售出该商品,并从保证金中扣除损失部分,剩余部分归还客户;如果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本店有权继续追索。
3.本店如确认交易成功,则无论价格上涨或下跌,都必须如约交割,否则承担客户的全部损失。
六、委托买货定金规定:1.交易金额1万元以内收取10%,5万元以内收取8%,10万元以内收取5%,大额另行协商。
2.以上定金是为避免客户下单而不提货所用(本店已遭遇很多),交易成功后定金记入货款冲抵或归还。
七、特别提示:A.买货要先款后货!卖货要先货后款!
B.电话或网络预定货物后不及时打款导致最终交易无法完成,本交易无效!
C.确认成交后因价格波动不再买或者卖的朋友,本店拒绝与其进行第二次交意!
D.本网站所售商品因品相问题导致客户遭受损失者,在核实后承担客户所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