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炒邮网论坛 http://bbs.cjiyou.net/
2009年11月,罗女士经人介绍,投资3万元从武汉万宝丰影视传媒文化有限公司收藏了一幅抽象油画,双方签有《出售及收购协议》。协议约定,油画卖出满1年后,公司承诺返还客户购买该艺术品的本金,并以28%的年增值率向客户收购该艺术品(如图)。
按协议,1年后,罗女士应得8400元的“增值收益”。由于罗女士是该公司的早期签约会员,该公司又另外给了罗女士1800元的“优惠收益”。因此,这1年来,该公司曾分3次付给了罗女士共1.02万元的投资收益。
今年11月,罗女士投资收藏该油画1年期满,她不愿再收藏了,便按协议将油画返回该公司,并要求公司返还3万元本金,无果。
记者随后联系到该公司。其负责人黄先生解释,艺术品收藏是一种投资行为,商家也要承担风险。目前,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要等状况好转后才能退还罗女士本金,具体退还日期尚不确定。
对此,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戈仁锋律师认为,双方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罗女士按合同约定向卖方交付了艺术品,卖方也收到了,那么,卖方就应当按约定支付本金。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