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陈旧的东西总是企图在新生的形式中得到恢复和巩固。”
马克思所说的“陈旧的东西”,自然首先是指社会上一些大的问题,如制度、思潮之类。尽管按照历史发展规律,“陈旧的东西”或迟或早地都要退出历史舞台,但它们并不心甘情愿,总是要千方百计地改头换面,“企图在新生的形式中得到恢复和巩固。”因而,人类历史总是交织着后退与前进、复僻与反复僻的斗争。历史的发展不可能像长安街那样笔直向前,而是呈螺旋式上升状。
这个情况,也可从我们日常生活景象中表现出来。
比如,前两年在书业刮起一股争出黄金书之风。〈周易〉《孙子兵法》以及《毛泽东诗词手书真迹典藏》等书,都有黄金版。薄薄的一本《孙子兵法》就要卖到近二万元,怎么会有这样的市场?书商当时宣传说,一是能传承文化;二是有保藏价值。
我为此说过,图书确有传承文化之功,其用以传承的材料,从甲骨、绢帛、竹简、纸张到网络,材料成本越来越趋向低廉,这里反其道而行之,用材质昂贵的黄金做金质书,有什么必要呢?这么高价钱的书,有几个真正看书人能买得起呢?它不仅无益于“传承”,相反是阻碍了“传承”。至于书的“收藏价值”,在于原本、古本、善本,黄金书不具备这样的价值。如果一定要说“收藏价值”,那也只是收藏了一些黄金,或者说黄金工艺品,在本质上与“书”是不搭界的。而且,即使从收藏黄金的角度来说,其收藏价值也是不高的。因为它用的不是纯金,时间长了会氧化变质。当时所以引起一些人争购,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不在意这些黄金书是“书”,而是把它看作是“含金量”特高的一种礼品,可以用以“雅贿”。在贪官李真的脏物拍卖中,就出现过两本金版画册,可作例证。
鉴于上述种种,2006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通知,要求从2006年5月1日起,禁止出版、销售以黄金、白银、珠宝、名贵木材等高档材质为载体或进行豪华包装的奢华类图书。黄金书虽然一时被禁止了,但摧生与支撑它的炫富、暴利、腐败等“陈旧的东西”仍然存在,并不肯轻易退出社会舞台,一直在窥视机会,“企图在新生的形式中得到恢复与巩固”。现在,这个“新生的形式”露面了,那就是改做丝绸书。
据报道,近来在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都有昂贵的丝绸书登场。丝绸版《中国书画双绝》定价1、28万,全真丝绸书《古兰经》8800元,一套丝绸版《金瓶梅词话》定价高达7、298元。只有72页的丝绸版《孙子兵法》,标明售价也要3800元。这么高的价钱,一般读者是不大会买的。有位书商坦言,购买丝绸书的,90%是“公家”掏钱,作为商务礼品、政务礼品送人。什么“礼品”?说白了,就是用来行贿。由于它“含金量”高,又以文雅高致的“书”的形式包裏着,这就为那些“又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腐败提供了一种新形式。同时,书的成本远远小于书的定价,书商可以从中获取暴利。丝绸版《毛泽东诗词》市场价2800元,批发价为460元,相差4倍多,可见利润空间之大。正是暴利、腐败这些“陈旧的东西”作祟,使得在黄金书后又出现了丝绸书。
因此,禁止这些以高档材料为载体进行豪华包装的图书,就事论事,出一种禁一种,虽是必要的;根本的着眼点,还是要大力清除那些总是要兴风作浪的“陈旧的东西”,制止书商的暴利,严惩以黄金书、丝绸书行贿受贿的腐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