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于1992年11月的"宪法颁布十周年”纪念币是错币!19年来,造成了国际国内的空前误解。尽管已引起了我国司法界、金融界、收藏界和钱币界的极大关注。但是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样一枚错误重大的国家法定货币,竟然混在其他纪念币一起,沉睡了近二十年,有关部门至今也没有一个说法。这从表面上看,只是对国家根本大法的不尊重和蔑视,实际上是通过对新中国宪法颁布时间的随意篡改,来达到非可告人的目的。
"宪法颁布十周年”纪念币于1992年11月27日发行,一套一枚,发行量1000万枚。正面图案:上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下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下缘内为“1992”年号。背面图案:上方内缘铸“宪法颁布十周年”主题纪念文字,中间为鲜花衬托的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下边内铸“1982~1992”纪念起止年份,右下角为“1元”面额(如图)。
错误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错误在逻辑上。
按照逻辑学时空顺序观的基本原则:当只需要区别两者的时空顺序时,可以冠之以“新”与“旧”,或“前”与“后”来区分,而当需要区别两者以上的时空顺序时,就需要加“第”字来规范区分.至于1982年颁布的《宪法》,我国在当年颁布时,就已明确称其为《第四部宪法》。当年设计该币时,理应在‘宪法'两字前加上“第四部”字样,但非常遗憾被误漏了,违反了区别时空顺序的逻辑原则。作为体现国家根本意志的宪法,是绝不允许被任意、非法篡改的,作为国家名片的流通纪念币,深含权威性、法规性、严谨性,除作为货币流通外,具备高层次的考证性、鉴赏性、收藏性和纪念性,是不允许也不应该出现逻辑错误的。
2.错误在国际惯例上。
世界上每个国家发行纪念颁布本国大法的流通纪念币,一般都是发行、纪念本国开国诞生的首部大法的隆重事件,如美、英、法等国。按该币币名是指纪念我国首部宪法颁布的重大事件,但按该币币面所标时间和所采用的图案,却又是纪念我国第四部宪法颁布的时间。这样难免诸多矛盾,如:时间误差了38周年,文字和图案相互矛盾,币名和币面数字无法自圆其说等。3.错误在历史事实上。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颁布后,在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又分别颁布了第二,第三,第四部《宪法》,它们都是对第一部《宪法》的继承.调整.修改和充实.从该币币名上理解是指纪念第一部《宪法》的继承.调整.修改和充实。从该币币名上理解是指纪念第一部《宪法》,按币面所标数据又可使人理解为我国1982年才有《宪法》,事实应该是纪念《宪法》颁布38周年。4.错误在政治立场上
新中国成立之前,外国人,特别是西欧,把我们国家看成是野蛮的,无知的,无法的,落后者的集聚地。1954年宪法的颁布,向全世界宣告:新中国是一个法制民主的国家,是一群文明的人!而该币的错误,"恰巧"是篡改了这一段历史.另外到现在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发行了91枚流通纪念币,为何独独《宪法》出了差错?除了别有用心,别无解析! 总之,该币的错误是如此的低级又是如此的严重.从表现上看只是《宪法》颁布的时间事实有差错,但其实际是完全否定了我国前三部宪法的存在,割断了建国以来四部《宪法》的演变过程,使国内国外的后人看到的是与新中国法制发展史极不符的事实:新中国在33年后才是法制的国家。这不仅完全否定了以毛为主的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丰功伟绩,而且流通纪念币在当今各国,都以法定成历史.政治.经济.人文和科技工艺的珍贵缩影,经过多层次,多方面的严格审查方能发行,该币出现这样的差错实在是不应该,更不应该的是19年来对如此有损国体的《宪法》纪念币有错不改。因此,同时也伤害和亵渎了新一代国家领导人的伟大形象。
章展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