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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本报记者 刘勇峰
这是两张清末溥仪统治时期的土地买卖地契,后经***临时政府改签过。这是两张已经严重发黄的老地契,再现了那段历史。
这两张房产买卖地契的主人是一位孤寡老人,他就是已经年届9旬的刘太群老人。刘太群老人家住赞皇县张愣乡杜庄村。谈起那两张老旧的地契,老人回忆说,他也说不清楚那两张买卖地契的来由,只记得那是他的祖辈一代一代传下来的。
记者注意到,卖契分四部分,正上方印着“买卖地产正契”和“买卖地产契”。卖契分正契、副本以及两个立字人签条。正契与副本之间有“第壹千玖百贰拾玖号”字样,同时还有当时的赞皇县衙门印章。卖契边缘上还有当时象征清政府的大龙标志。显示日期为宣统三年。
而买契上则标明了该地产的面积等内容。同时,买契上还有买主和中间人的签名。在买契的右半部,有“国民政府财政部”字样,还附有印花税票,面值为壹分。买契上还载明,验契纸价为5角,注册费为1角,并有县长印章。
刘太群老人说,他希望爱好收藏的人能收藏这两张地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