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12月13日在上海卢湾邮局用EMS寄往浙江桐乡县濮院镇凯旋路A8栋502室金惠华的邮品丢失后,2个多月来,经过我多次向投寄局、收件局、国家局11183投诉,由于三家局特别是国家局自始至终对此事的跟踪调查,最终收件局责任人与我达成赔偿协议,尽管赔偿数额与我实际丢失邮品价值一半还不到,但起码让我找回了自己做人的尊严,同时也警醒教育了将邮件丢失的责任当事人,特别是收件方快递公司负责人多次向我赔礼道歉,让我对事情的最终圆满解决比较满意。同时在这里谢谢各位一直为我伸张正义的好心人士,希望大家以我这次事件引以为戒。我相信,在中国还是有说理的地方,任何事情只要认真就没有任何解决不了的关卡和难题,此事纠纷现在已完全解决,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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