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宗旨
纪念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成立三十周年,选拔集邮新人新作,综合提升我国集邮发展水平,促进集邮文化的普及与提高,推动邮政和集邮事业的持续发展。
第二条
邮展名称、时间、地点和规模
1.邮展名称:呼和浩特2012第15届中华全国集邮展览
2.时间:2012年7月20日至22日,历时3天
3.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展览馆
4.规模:1000标准展框(每框16贴片)
第三条
邮展组织机构
1.本届邮展由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ACPF)主办,内蒙古自治区集邮协会、内蒙古邮政管理局、内蒙古邮政公司承办;
2.由主办、承办单位组成邮展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邮展组织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分别设在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和内蒙古自治区集邮协会;
3.由国际邮展评审员和国家级邮展评审员组成邮展评审委员会,实施对展品的评审和颁奖工作。邮展将施用国际集邮联合会(FIP)集邮展览评审总规则、FIP各类别评审专用规则、ACPF集邮展览评审总规则及本届邮展特别规则。
第四条
展品参展条件、参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展品参展条件
参展展品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从未参加国家级邮展的展品;
2. 除青少年类、一框类和促进类外,获省级邮展铜奖以上(含)的展品;
3. 参展者须拥有该展品的完全所有权;
二、参展程序
1. 参展展品均须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集邮协会和全国各行业集邮协会指定的征集员报名。征集员应在组织专家对本协会候选展品进行认真会审、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将报名表原件及展品纲要页、省级邮展获奖证书复印件寄至总征集员。组委会不接受参展者个人报名;
2. 最终参展展品由组委会确定;
3. 展品一经组委会确认接受,参展者不得无故拒绝参展。
三、相关要求
1. 展品须用中文书写;
2. 展品应使用白色或浅色贴片,并在贴片背面右下角标明页码;
3. 贴片尺寸不应大于23厘米×29厘米(宽×高);
4. 展品若需附专家鉴定证书,应将原件置于相应贴片背面的护邮袋中,以备必要时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检查之用;
5. 参展者可使用化名,但报名时应注明真实姓名;
6. 参展者在编组制作展品时,要按照FIP各类别评审专用规则、指导要点和ACPF评审规则处理。
第五条
邮展性质及类别
本届邮展为竞赛性全国邮展,包含以下类别:
1.传统集邮类
2.邮政历史类
3.邮政用品类
4.航空集邮类
5.航天集邮类
6.专题集邮类
A.自然
B.文化
C.科技
7.极限集邮类
8.印花税票类
9.青少年集邮类
A.10至15岁
B.16至18岁
C.19至21岁
实足年龄以2012年1月1日为准
10.一框类
A.传统
B.邮政历史
C.邮政用品
D.航空
E.航天
F.专题
G.极限
H.印花税票
11. 促进类
促进类展品须由邮政部门近30年(1982-2011)间发行的集邮素材组成。促进类展品的评审将依据现行的、施用于各类别的相应专用规则,总分分配如下:
外观
10分
处理
30分
知识和研究
35分
品相和珍罕性
25分
品相
(10分)
珍罕性
(10分)
获取难度
(5 分)
合计
100分
第六条
展品奖级
1.获奖展品设三个奖级:
一等奖
80分(含)以上
二等奖
70—79分
三等奖
60—69分
本届邮展获奖展品颁发获奖证书,未获奖展品颁发参展证书。
2.设立特别奖,以表彰在特定领域表现突出的展品。
第七条
框数分配
1.参展展品(除青少年类、一框类和促进类外)均须展出5框;
2.青少年集邮类展品:A组
1至3框
B组
2至4框
C组
3至5框
3.一框类展品为1框;
4.促进类展品为3至5框。
本届邮展青少年类、一框类和促进类展品的规模约为300框,其它类别展品的规模约为700框。
第八条
参展费
1.本届邮展向参展展品(除青少年类外)收取参展费;
2.一框类展品每部收取200元,其它类别展品每展框收取100元;
3.参展费须经各征集员于布展前统一交纳至组委会秘书处。
第九条
展品征集时间安排
1.2012年 3月31日前,各协会将征集员推荐表报送总征集员;
2.2012年4月30 日前,各征集员将参展报名表原件及展品纲要页、省级邮展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总征集员;
3.2012年5月 31日前,组委会将最终参展展品名单通知各征集员;
4.2012年7月18日,各征集员送交展品。
第十条
总征集员、邮展组委会秘书处地址及联系方式
1.总征集员: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
李捷
电话:010-82332288-820
电话/传真:010-68022693
电子邮箱:
acpf@vip.sohu.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北区二层
邮政编码:100191
2. 邮展组委会秘书处
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展览工作部联系人:常悦、李媛媛
电话:010-82332288-823、010-82319990
电话/传真:010-68022693
电子邮箱:
acpf@vip.sohu.com 内蒙古自治区集邮协会联系人:海棠、苏日娜
电话:0471-6983204、0471-6983520
传真:0471-6960151
电子邮箱:
nmjyxh@163.com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东街59号
邮政编码:010011
第十一条
本规则解释权属邮展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