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邮政局发行抗震(特8)邮票一枚,面值120分。由邮政集团总公司销售部门垄断销售,在半年的销售期内;采取惜售的办法抬高市场价格(数十倍)。损害消费者利益,获取本集团的最大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二款。国家邮政集团总公司分别触犯: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规定和限制商品的销售数量之规定。消费者可向国务院反垄断执行机构—国家公商行政管理局;商务部反垄断局;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申诉。本作者将细文报三部门。(有支持者可联名上诉;要求国家邮政集团总公司,向社会公开2013年5月3日发行特8 邮票的募捐及销售情况)——————老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