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中冬奥,82足球,83\84\85熊猫共20枚早期铜币在新中国钱币分类之我见
最近网上有关于1980年的中奥及冬奥普通和加厚铜币(共16枚),1982足球铜币,1983\84\85熊猫精制铜币的分类的争论.有认为应该属于贵金属币的,有认为应该属于流通纪念币的.特发表点个人的看法如下.
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注:其它各出版社之类商业机构因为各种目的所出之出版物及其说法不具备权威性和法定性,无法采信)有关纪念币的规定,表述如下:
首先,关于货币分类,只有纸币和硬币两类,本质上,无论俗称的流通硬币和流通纪念币都属于硬币(贵金属不过是与普通钢镚、铜镍合金等硬币在材质上的不同外,没有本质区别)。见条列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从事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发行、流通和回收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其次,贵金属纪念币既然是人民币,当然可以参与流通!但因为不是按照面值发行的,参与流通出让方亏大了。所以,都变成收藏品而没有人在日常生活中当作按面值的支付手段罢了。
见条例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四条 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人民币依其面额支付。”
再者,关于纪念币的发行及法律地位。纪念币也是人民币,普通纪念币也好,贵金属纪念币也好,本质上没有区别,不同的仅仅只是材质和发行数量以及由此导致的溢价率。见条例:
“第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发行纪念币。
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的限量发行的人民币,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
总结就是:纸币与硬币都是人民币,只要是人民币就都可以流通。流通纪念币与贵金属纪念币都属于人民币的硬币当然都可以流通!
至于是否拿去按面值支付买菜买猪肉,悉听尊便。
其它的什么分类,争论,都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