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所再托管规定实际有个抢权日,以洛神赋为例
9月13日收盘持有人为再托管权利人,到了 14日,大家就 可以抛出而不影响再托管
这其实对以后持有人的利益是 极大的不公平,大家想想,你均价80的洛神,一上市就一 百几,两三百的,对市场冲击有多大!
所以,就必须制定锁定期,你托管多少数量,就 必须锁定多少数量(到藏品再托管上市日),才能够尽可能的 维持股价,减少对市场冲击,保证后期持有人 的 利益!
洛神再拖量约10万,就 必须锁定10万,市场流通量小了 ,股价自然容易维护!
本人就 有洛神再拖,只是站在公正立场说话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