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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礼泽洲 来源:礼泽洲文集
人民法院报于2011年4月22日第6版刊登《法院公告专用邮签的诞生》(作者:孔祥蓓)一文,明确说“法院公告专用邮签是公事邮票”,该文虽然不过千把字,但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无不羡慕地评论道:“礼泽洲这小子还真把这东西炒热了。”
礼泽洲认为,法院公告专用邮签实际上是有面值的,它之所以没有印上面值,是因为印刷品的重量大多不能一下子确定下来,但印刷品的基本重量和价位还是可以确定下来的。这就如同一封普通的平信,北京市内是1.20元,超重再另外加钱。所以说,法院公告专用邮签虽然没有印刷上面值但最基本的面值不可少,这不是集邮爱好者可以左右的。由人民法院报社法院公告部向全国各地邮寄的公告样报邮局是根据邮件的路途远近、重量来决定的。
所以,礼泽洲认为法院公告专用邮签与稿字邮票很相似,我的观点希望在今后大家对这公事邮票逐步认识后得以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