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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王仁亮——法律对老鬼利大于弊

1楼
我是超级邮迷 发表于:2008/3/2 8:27:00

期货交易人员必须具备“期货交易员“资质证书。若无,所有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均属无效。

不具备资质证书的期货交易属于违法,但不涉及犯罪,《刑法》无可奈何。

《刑法》270条“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也不适用老鬼。老鬼若将他人寄存邮票兑现卷款逃跑,则触犯该条款。若因做期货亏空则未触犯该条款,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应承担购买该邮票金额加银行利息责任。

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点如下:

一、批捕(逮捕)要进行风险评估,避免冤假错案;

二、可以民事处理,也可以刑事处理的案件,以民事处理为主,缩小打击面。

以上二点是胡、温构建“和谐社会”新政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

老鬼父亲是老红军、长征干部,法律多少会宽待一点,国情如此。严重触犯《刑法》不在此列。

老鬼现在真希望有人去公安机关报案。只要一报案,期货合约全部无效。不报案,老鬼则骑虎难下,如何兑现期货?

“一尘”网从健康发展计,应立即停止期货交易。当否?

老鬼已是落难之人,已经炮轰了数天,节约一点子弹吧!“波波”封这么严重的政治错误都能容忍,难道就不能让老鬼一马吗?看看钱币朋友如何精诚团结,人家没有新老之争,仍在使用的四版纸币炒得热火朝天。邮坛炒新也非老鬼之错,不要吃不住“冬瓜”(邮政)捉到“葫芦”(老鬼)刨皮。具有投资价值的低价新邮自己不买,是您的权力,但不能阻止别人买卖,这是基本人权。价值投资不分新老,此乃基本常识,邮市已成投资市场是不争的事实。若要增长知识,陶冶情操的话,无需购买一枚邮票,买本一比一比例的邮票目录,全部OK。掩耳盗铃不可取。

将所有枪炮子弹对准邮票限制贴用的制造者吧!不要放“空枪”。

以上为吃官司33个月所获法律知识,反对者可批驳,实践会作出科学回答。老鬼未触犯《刑法》,老鬼无罪!但有过,重大过失,不可推卸责任的过失。

                                                                                                                  王仁亮

OO八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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