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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刘鸿龙:认为再托管会形成新不公是愚蠢的

1楼
杨驰凯 发表于:2015/11/5 10:01:00
 有人认为“启动再托管会形成新的不公平,破坏线上线下的价格体系”,这是想当然的没有道理的话,是愚蠢的,原因是:
    1、电子盘的价本来就是实物的价,电子盘的价不可能仅仅是数字。
    2、实物价没有上去,即:没有真正意义的实物价的“数字价”是空虚的“你骗我我骗你”的诈骗信息。
    3、空虚的数字价,庄家根本就无法出货,一出就往往跌停,所以所谓高价,庄家仅仅是“数字(价)”上的所谓盈利,而无实际意义。故下跌也不能说庄家就亏了(因为他们本来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盈利)。
    4、启动二托......使实物价上升,会托住电子盘的数字虚价。
    5、目前,经济规律对电子盘的严惩——暴跌,使一些电子盘生死难熬——吓的一些电子盘使出了限制下跌幅度、停止上市新品种、不断地要求庄家公告承诺锁定筹码(不能卖),甚至停牌一些品种等极度衰败市场才会使出的极端手段。而这正是实物价拉下了虚的数字价的结果!
    6、电子盘上的托管和再托管和上海、深圳股市中的纸质股票的托管是一样的,这些纸质股票的托管上市不受限制!这些纸质股票就是华夏文交所中的所谓“股藏”板块中的股票,如“琼民原(现为“中关村”)。
    电子盘上的再托管,不属于股市上的送配股,他们有本质的区别。股市送配(这里)都没有哪个说不公平,现在电子盘受限制地再托管,比如说,某种品种的电子盘持有人可以按持有比例再托管,其他人不能再托管,也造成了不公?!这实际是上对该品种实物持有人的不公!而不是对电子盘该品种持有人不公。凭什么只有后者才能托管,文交所依照哪条法律制定该规定?这是文交所用虚构的权利制定出的“非法”侵权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文交所又可利用此衍生了很多可以寻租的“秘密”权利,大赚特赚非法之利!!!比如说,文交所的人或和文交所有关系的人或庄家托管就相对容易(包括对品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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