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提案屡屡千指邮票打折的问题,几年未解,于是人们大呼邮政失信。而问题的本质并不在于此,邮票是什么呢?是有价凭证。是邮政行业里的预付服务保证金,也可以说是人民币的代用券。那么邮票是人民币的代用券,就应当在邮政企业所有业务中畅通使用。这种代用券不但具有道德上的契约性,而且更具有法律上的契约性。用法律角度界定,邮票可以在邮政所有服务窗口无条件的使用。如一方拒绝使用,就是违约。违约在法律上的效律是什么呢?赔偿以及全额退款。有朋友会说;邮政拒绝使用是怕假邮票的使用。真假的鉴别是邮政自己的业务行为,不能因假而拒绝使用。难道说假-币的出现,银行就要停止业务了吗!不置可否,人民币代用券的性质决定了邮票强大的使用功能。说不定,邮票还会成为去邮政银行存款的代用品呢。我们不会忘记,上个世纪80年代前,粮票、布票、烟酒票都会不同程度地兑换一定差额的人民币呢。当然它们其中有些价差,而邮票的直白等值人民币更具法律上的使用性质,任何拒绝使用行为都是违法的。
有关发行政策的问题,我们早已经深感不安。目前邮资票品的发行政策仍然沿袭着计划经济方针,名之曰满足广大集邮爱好者的需求。邮资票品的发行目的是什么?使用,作为人民币代用券的使用。使用后的剩余才是收藏,本末倒置的发行政策就是强奸民意。说句不中听的话,就是凌驾于法律之上非法集资。要知道发行每一枚邮票都是经济行为,因为它有面值。等同于人民币面值的邮资票品,邮政部门都有义务和责任随时为拥有者兑付成人民币。就像商家的金卡,你打折是你的促销手段。你停止业务,对不起你要把卡里剩余的资金退还于我。尽管你有行业的霸王条款,但是你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的不断完善和日臻成熟,民间资产会不断得到更好更有力的保护。我想邮政的发行政策,也会不断地收敛。滥发滥印邮资票品的现象,无怪乎是收刮邮脂邮膏。所有留存于市面的邮资票品,难道说对邮政现有的资产不是重大的压力吗。
以上两种原因,使邮资票品的价格出现了极大的反差。打折的打折高溢价的溢价,同时也制约着投资者前进的步伐。尽管呼声日高,作为邮政的主管部门,左右搪塞。因为信息产业部脱胎原邮电部,或多或少它们之间有些血缘关系。总会用自家人的眼光,去看待邮政部门出现的种种问题。现在邮政部门远嫁交通部,面对新婆婆邮政部门的旧习必然会有所收敛。或者可以说即将开始脱胎换骨,以崭新的姿态呈现在婆婆面前。交通部也会用旁观者的眼光和态度,去审视解决邮政部门所有遗留问题。縮小和限制集邮公司的功能,加大对发行邮资票品的审查和限制,推行窗口销售和邮资票品使用的力度。让国家邮政局脱胎出计划经济的泥藻,走向崭新的市场经济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