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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扰乱市场秩序 通过垄断手段,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将大量低于法定价格的邮品冲击市场,造成邮
品市场的混乱和长期低靡。干扰和破坏集邮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 散布虚假信息罪 通过暗示方式,在邮票发行期间制造紧张状况,及打着开发新品的旗号以误导群众。
诱导群众购买溢价邮 品。为部门狭隘利益出发,剥夺群众的知情权,故意拖延有关信 息。
三 破坏国家资源罪 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无视市场规律和市场需求,滥印邮品而又销毁邮品(不必要地消
耗森林资源及人力物力资源),使国家宝贵资源白白浪费。
四 损害国家形象罪 使国家领袖人物及国家重大政治主题邮票长期贬值,(通过“国家名片”)致使国家形
象蒙受侮辱 和损害。
五 渎职罪 对下属部门的管理不严和管理不力,对群众的意见视若惘闻,我行我素。导致在邮品销售和管理
上内部的腐败现象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
如果再加一条的话,就是行政不作为。
作为国家一个部门,本应恪尽职守,把中国传统文化和邮政事业发扬光大,却持续导致中国名片折价销售,不但没有给中国人脸上贴金,反而败坏名誉,使外国人蔑视中国人,视中国邮票为花纸头。
就是这样一些站着茅坑不拉屎的人物,却被重用,谁之错?
如果还有什么不妥的话,应该是小节了。
我只想质问邮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你到底知道不知道你的下属是在怎样履行职务的?
作为集邮爱好者,我订的哪怕是一张邮票,都应该在发行的当天取到货,可是能在市场上买到,可就是在柜台上领不到。
这算不算是违约?违约的话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其实这才是邮票市场混乱的根源!手中有票的人不是第一时间发给订邮票的人,而是拿到市场上卖高价,随后再低价买进填补仓库。
这种地球人都知道的伎俩,却是每天都在重演,当领导的察觉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