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流的证券行业中,有证券登记托管公司来保证公司的股票的权益同市场中流通的交易记账保持一致。也就是说,美国证券行业中交易的苹果公司股票是能够真正对应苹果公司股票的各种权益。这样的证券登记公司是每个证券市场的核心基础设施组成部分。由于这样的登记托管公司的重要性,它通常被定义为系统性质的重要的金融机构(Systemically Important Financial Institution, SIFI)。这样的机构的运行绝对不能中断。如果它中断正常的运行,金融市场就无法正常运行。
区块链技术以分布式记账的方式为金融行业提供了一个新的市场基础设施。在其之上一定会产生和流通数字货币和数字资产。而这样的新型的货币和资产形式的产生和流通都必须是在监管的范围之内运行。在目前的美国市场,美国金融监管已经明确表明市场可以在合规的前提下发行并流通美元数字稳定币。所以在这个发展方向中的下一个阶段就是如何在合规的条件下生成并流通数字资产。
区块链技术已经支持各种类型的数字金融产品的定制和流通。这样的数字金融产品包括公司的股权,不动产的所有权,私募基金的份额以及艺术品的所有权等等。为了使这些新型的数字金融产品在区块链上流通交易,就必须有一个机制来保证实际权益与其加密数字形式一一对应。而在此方面的自然的选择就是加密数字资产登记公司。
在目前的美国证券市场,执行登记的机构包括DTCC以及持有transfer agent牌照的公司。 DTCC负责美国所有的上市股票的登记托管。具有transfer agent牌照的公司可以登记托管那些未上市的公司的股权以及其它权益。在目前的美国证券型通证行业,具有transfer agent牌照的公司来提供实际的权益同其数字化形式的对应。
对于加里.根斯勒领导的SEC来说,它在此方面的一个可能的选择是设立一个新型的加密数字资产登记牌照。现有市场中的参与者,不管是DTCC还是具有transfer agent牌照的公司,都可以申请此牌照以开展此方面的登记业务。SEC的另外一个选择是做出政策声明,说明DTCC在其目前所赋予的职责范围内,同样也可以提供数字资产的登记服务。我认为SEC很可能设立一个新型的加密数字资产登记牌照,而不会将这个业务赋予现有的持牌机构。这是因为加密数字资产的应用范围更广。它不会只限于证券产品,它需要更多的行业参与来保证这样的机构充分发挥其能够发挥的作用。
获得数字资产托管牌照的机构会是在SEC和CFTC的直接监管之下。这是由于它覆盖的范围既涉及证券,也会涉及商品以及其它类型的资产,所以它应该是在这两个金融监管机构的直接管理之下。
这样的一个机构很有可能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会员机构。它的组织形式会类似于美国期权清算公司(Options Clearing Corporation)的组织形式。它是由行业会员共同拥有。会员共同决定这个公司的经营和运行。公司的业务是为会员和行业提供基础设施服务,因此是非盈利性质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