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收藏品市场缺位“保真”》系列报道,在集藏界引起反响。昨日,本市一
位集邮家来电,揭露邮票造假骗术,指出制作售卖假邮票是违法行为。
这位专家揭露,假票大致可分为4种:
伪造票。假造仿冒珍贵邮票,从纸张、印刷、齿
孔、背胶到加盖全部造假。
变造票。“改造”真邮票,冒充珍品。变造手段很多,如人为改变邮票刷色,变
为昂贵的“变色票”;无齿票价高,就把有齿票四周的齿孔裁掉冒充无齿。
臆造票。凭空制造出来的假邮票,这种邮票不可能是邮政部门发行过的,只是一
种印刷品。
花纸头。貌似邮票,也印有国名、图案、面值,打齿孔,有的还刷背胶、盖戳记
。但其不是邮政部门发行的,不具备邮资凭证作用,不能作为邮票贴用,只是印刷画片
。
专家指出,2000年5月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集邮市场管理办法
》规定:集邮票品经营者不得经营伪造、变造的邮资凭证;非邮政通信企业未经邮政通
信企业委托经营现行通信使用普通邮票的,由邮政行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或者处3万元
以下罚款;经营伪造、变造邮资凭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
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
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
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