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邮政法》的积极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08年第3号令:《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6月25日经第七次部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说明;中国邮政企业的违法经营,已经引起了,邮政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的高度重视,广大邮人维权的执法依据,得到了保证。
因此,维权人士与邮政的对话,理当提高一个档次,应该直接与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对话,只有这样,才能产生“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神奇—监督效果;不然,普通包裹与特快专递,同样都是邮递业务的常识性问题,怎么会产生邮资贴寄的差异?甚至官司也输得不明不白,所问非所答!《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邮政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或指定用户使用某项业务”;特快专递与普通包裹,只是邮递速度与资费标准的不同,而不是邮票资费使用的不同。
这,就是上方宝剑!邮政企业,在奥运期间,演绎的最后疯狂,是不得民心的;民谚云:别看今日闹得欢,小心日后拉清单!当狂热的群众,得知买到的奥运邮品,在邮票收藏品市场,六折左右之时,肯定会怨声在道,形成上当受骗的感觉;不要小看民众的意识,这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得民心者,得天下
,这是自古不变的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