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没法说,一个不得不说的问题
事先声明,纯属探讨问题,切勿对号入座。
周版主请辞,在网上引起了不同的反响。原因是两个,一个是说马甲的问题,一个是说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问题。对于马甲问题,IP不公开,况且马甲也不一定非要在一个IP上申请,谁也无法证明有没有,是一个没法说的问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该是一个不得不说的问题,以免有人混淆视听。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第一个案例是当年的德隆证券公司一案,网友可到网上查找,此处不便大量引述。
通过德隆案的实例和专家对该案的解释,本文也只从三个方面作一介绍。
一,特定的公众,应该是限制在某种范围,比如是本公司的员工,自己的亲属,拒绝其他的人参预;如果谁愿意参预就可以参预,不管是干什么,显然不是特定公众。
二,类似银行利息借据的书证。请注意类似二字,银行书证是干嘛的?是用来索取承诺的收益的。凡是具有索取承诺收益的书面证据,都类似银行的利息借据。
三,任何向其投资者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吸收投资者资金的行为,实质上就是变相地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
邮票期货交易有谁不可以参预吗?没有固定收益承诺吗?没有书面证据吗?如果没有,谁放心把自己的钱放到别人的手里呢?有了这三点,不是非法集资罪又是什么?
想了解事实真相的朋友,可到网上一游。相信尊重事实的网友自会找到答案。
信息如此透明的今天,这个问题成了问题,真是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