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01日 03:32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评论员 周飙
近日,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邮政法》修订草案的初审。与业界的期望相比,草案的关键内容在开放性上未能取得进展。例如草案保留了邮政专营制度;回避了在专营范围的重量条件上做出明确规定,从而为行政部门留下巨大的自由裁量权;它分割了快递和包裹业务,并禁止外资进入快递业务;它对跨地区快递业务设立了高额资本门槛。
邮政专营制度的支持者为其辩护的主要理由是为了实现邮政服务的普遍覆盖,因为私人邮递企业出于成本考虑不愿在贫困或人口稀少的地区设立网点和发展业务。专营制度的宗旨是用垄断租金来补贴专营企业为实现普遍服务所承担的额外成本,以达到政!府希望人人享有基本邮递服务的目标。但是,普遍服务并不必然要求专营制度,政!府可以直接向签约承诺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补贴现金。实际上,各国邮政之所以奉行专营制度,并非源自于普遍服务的考虑,而是因为17世纪现代邮政业建立之初,恰好是重商主义鼎盛之际,当时,形形色色特许专营权充斥于各行各业,国王通过出售特许专营权获得财政收入来支持其海外扩张,特许垄断企业则需要国王为其殖民和贸易事业提供庇护,双方结成了同盟。
后来,随着自由企业和开放贸易制度的确立,特许权逐渐消失,只残留在少数几个因其规模经济特性而易于形成天然垄断的行业,邮政便是其一。如今,在信息技术革命和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冲击下,邮政专营方式已有所改变。1997年欧盟通过《邮政指令》,规定到2009年前每个成员国中应存在一家以上的邮政运营商。2006年,英国政!府向DHL和***等13家物流企业发放长期邮政牌照,拥有350年历史的现代邮政鼻祖皇家邮政从此失去垄断权。同时,政!府每年向皇家邮政提供数亿英镑以补贴其普遍服务成本。
退一步讲,即使政!府认为有必要用专营权补贴普遍服务,也不必将专营权赋予一家国企,而可以通过招标由私人企业竞争多张特许牌照,这样,既可以通过牌照租金来补贴普遍服务,又保留了竞争和私人企业的效率。印度的电信普遍服务招标是这一做法的典范,政!府将各邦的电信牌照与普遍服务义务捆绑招标,并在投标条件中包括了补贴,但竞标的结果各邦的投标补贴额都是负的。显然,在电信企业看来,与牌照价值相比,普遍服务成本并不算高。
近几十年来,现代物流业的迅速发展已经模糊了信件、包裹和货物运输之间的界线,物流公司为企业提供从商业信函、单据、文件到产品发送的整套物流服务,更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提供代-理通关、商检、票据结算,甚至按需分包装和贴标、终端客服和维修,等等,覆盖了产品从生产者到达消费者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服务需求。一体化服务大大简化了企业的物流和商务工作,让他们可以把精力集中在核心业务上,这就为那些缺乏国际长途贸易所需的资金、人力和经验的中小企业有机会进入以前只有大企业才敢涉足的国际贸易和全球化供应链。
得益于全球化和供应链革命,中国已成为制造业大国,这离不开现代物流。今后,内需和国内贸易将在经济发展中起更大的作用,这同样需要现代物流的帮助。因此,政!府应抛弃邮政专营这一特许权的古老遗产,拆除邮件、快递与货运之间,国际和国内之间过时的藩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