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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顺丰火烧波波封终有结果

1楼
邮耗子 发表于:2008/12/2 17:12:00
首先,由于没有论坛发表帖子资格,恳请版主允许我在此栏目向一直关心和关注火烧波波封一事的朋友和同仁告知如下:

  本人于2008年初1月11日上午9:44与赵群力确认成交的波波封(赵买贴42元/枚收购,我跟帖确认90枚)被顺丰武汉中转场大火烧毁一事, 经由近一年时间,终于有了结果,3000多元的交易,让我伤透了脑筋,。。。。。。

  还需先把事情经过讲一下:当天上午与赵确认成交后,就将90枚封打包好准备发快递,只等赵的打款信息,我们以前没有交易过,我的信誉积分高于赵,根据交易规则,先款后货。可是,上午没有收到打款信息,也没有电话,等到中午还是没有音信,这时封已涨到近100元,一直等到下班还是没有收到款,这样,造成当天已经不能将货发出。(注:若当天发货,有可能错过火灾)晚上,封已经涨到300元,仍然没有收到赵的款,于是我主动打电话询问,   赵妻告知赵不在家,直到晚10点过才得知款已转。

  第二天,在封一再飙涨的情况下,我仍然坚持履行交易规则,按时发货,没有见利就忘记了信誉,信誉是我在一尘交易的宗旨,也是我做人的原则。

  1月14号,接顺丰电话,顺丰武汉中转场失火,我的货号:028018223559 的邮件十之八九被烧毁,于是,我马上电话通知赵,接下来几天里,每天数次电话和顺丰联系,和武汉的朋友电话联系询问火灾现场情况,和顺丰电话商讨赔付事宜,可是,赵却在网上发帖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和信誉诋毁,并且电话要求我补发货给他,原因是:“他已经以300元-350元/枚的价格出售给他的下家”,各位朋友,各位同仁,大家想想,我和赵的成交价是42元/枚,总成交额3000多元,可当时封的市场价是600多元每枚!总价近5万元!!我如何给他补货,我本身也是受害者。试问:若是封跌了,赵还会坚持要我补发货给他吗?!

  市场是有风险的!我们要有履行信义的义务和责任,同时,我们也要有承担风险的心理。

  我在封涨到400多,买家没有及时打款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履行交易及时发货,我认为已经尽到了我的职责,坚持了我的信誉至上的原则。但是要我承担完全不是由于我的过失造成的他人的损失,是绝对不可能的。赵和别人的交易这个责任不应该由我来承担。

  我同意将与赵的交易款3000多元全数退回,并且将顺丰电话商讨答应赔付的2000元作为补偿都给赵,(这在当时的帖子里可以看到),我想这样应该看到我解决此事的诚意。就这样,我和他之间的交易,我同样也是受害者,我也赔了货!!

  可是,赵不同意,多次电话商讨,赵坚持要我补货给他。或者赔付他相当于15000元的货款。我当然也不同意。

  于是,赵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两万五千多元,(别人七八万的货被烧,都能协商解决,我这3000多元的交易就摊上了官司!真是有点。。。)

  今年8月22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我想,法律是公正的!!

  2008年11月20日,法院判决摘要如下:

  被告(宋建英)及时将货物交付速运公司邮寄,因速运公司武汉中转场发生火灾将邮寄货物烧毁,该原因系被告不能抗拒的意外事件,故此不应认定被告违约不交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此次火灾对被告而言应系不可抗力,且被告及时邮寄没有过错,因此不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被告没有违约,故被告亦不应承担原告的其他损失。

  判决:一,被告宋建英返还原告赵群力人民币3360元,案件受理费100元(总214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二,驳回原告赵群力其他诉讼请求。

  我将及时把3460元返还赵群力。

  在这里,我还要感谢一直以来关心我和理解我的朋友,感谢版主的调解,谢谢大家的支持! 

  希望我们在今后的交易中,继续维护信誉至上的原则,继续发扬一尘网的良好风气及和谐的氛围!也祝朋友们一切顺利,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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