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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对新邮政法实施后邮品属性问题,即是国家邮品还是企业邮品进行了讨论,基本上可归纳为两种意见,即仍然是国家邮品和是企业邮品两种。
笔者认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因有集团公司字样,因而是完全具有企业性质的公司,其发行的邮品当然是企业邮品,这一点不容否认。至于其所发行的邮票投资和收藏价值如何,还有待观察。总的来说,无论是收藏和投资价值,恐怕会大打折扣。这既是好事也是坏事。
说其是好事,是指以前发行的邮品将价值不菲,因为以后发行的邮品再也不会出现“中国邮政”4字。中国邮政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代表国家,是国家行为,后者代表企业,是企业行为。这种断代,保证了以后再也不会以国家行为来发行邮品,这不是利好吗?收藏市场有物为稀为贵的传统,因此,其以前的邮品肯定有一个较大的涨幅。另外,企业为了维持生存,肯定在邮品运作上会推存出新,这样会有利于行情的发生和发展,要是像以前那样12年没有行情,企业肯定会想办法掀起行情。
说其是坏事,主要是从发行邮品的收藏和投资价值而言的。因是企业行为,可能会滥发邮品,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其不二法则,由于邮品的发行权归属于企业,老百姓对企业的商业行为一般总是抱有抵触甚至反感的情绪,这种不信任感如果任其发展,最后可能会危及整个集邮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