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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邮政专营范围有望采用资费加重量的划分形式

1楼
方寸 发表于:2009/10/17 17:09:00

经济观察报10月17日讯 来自交通运输部的一道 “暂缓令”,让邮政专营范围划分再生变数。多位权威人士证实,业界呼吁多年的“资费加重量”的划分形式有望被有关部门采纳。

一位多次参与讨论的人士介绍说,具体负责文件起草的国务院法制办压力很大,也十分慎重,在10月1日前多次听取工商联、企业界、行业协会代表的意见,以便最后定夺。

邮政专营范围事关民营快递企业生死。此前公布的“邮政专营范围(草案)”规定,单件重量在100克以内(国家规定的特大城市市区内互寄的单件重量在50克以内)的信件,国内快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这一规定一旦实施,意味着民营快递企业将失去一半以上业务量,多数企业将被迫退出市场。

这促使国内民营快递企业联合反对,各种呼吁书通过不同渠道递交政!府部门。最终,来自国务院高层的批示和授意促使对现有规定的再调整。

9月22日,在贯彻实施新《邮政法》电视电话联席会议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透露,此前规定的邮政专营范围暂时搁浅。这道“暂缓令”让业界看到了转机。

中国快递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告诉本报,采取单一重量、“资费加重量”、党政军和普通信件专营其余放开以及取消专营体制,是当前可供选择的四种形式。目前来看,中间两种对业界影响最小。

据悉,目前专营方案尚无具体出台时间,在国务院法制办草成之后将会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般情况下,商业信函重量都不超过100克,是各家快递公司的主要业务。一旦按照草案规定实行专营,民营快递公司将丧失一半以上业务量,中国邮政快递服务公司(EMS)将是唯一受益者。

而眼下,在国内异地快递中,60%以上的商务信件市场份额为民营快递占有,同城商务信件中,民营快递更是占80%以上。

作为新《邮政法》配套的法规,《国务院关于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草案)》一直被视为核心和焦点问题。伴随着《邮政法》的每次修改,邮政专营范围如何调整牵动着民企的心。

7月中旬,民营快递企业对外发出《民营快递企业的紧急呼吁》。8月中旬,圆通、中通、韵达等国内26家快递企业发出“再呼吁”,并向国务院法制办、国家邮政局等相关部门呈递书面请求。这引起了国务院高层重视,并作出相关批示,这才有了9月22日的“暂缓”。

这道“暂缓令”,让国内民营快递企业暂松了一口气。多位业内专家认为这是转机的开始,业界呼吁多年、国际普遍采用的 “资费加重量”方案也许会得到重视。

所谓“资费加重量”标准,指的是规定以某一重量或当前普通信件邮资的固定倍数,作为信件专营范围的划定标准。低于某一重量和低于一定邮资标准的就由邮政来专营。这样更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

目前异地普通信件邮资是1.2元,同城的是0.8元,按照目前快递市场价格行情测算,异地快递的资费将不低于邮资的10倍,同城的将不低于6倍。

事实上,邮政专营范围的划定并不是一个技术问题,其背后一直存在着民营快递公司、中邮集团、不同政!府部门以及消费者间的多重博弈。

此前一直负责起草“草案”的国家邮政局送报了几种不同的方案。知情人士介绍说,主管部委交通运输部希望更多从消费者角度考虑,而中邮集团则始终坚持采取“单一重量”标准。

“现在新的邮政局官员思路有变化了。”上述知情人士介绍说,政企分开后,成立了国家邮政局,中邮集团承接了所有邮政业务。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国家邮政局与中邮集团在一些问题上开始有了分歧。

目前,草案的制定由国务院法制办负责,此前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收集不同意见,一位参与座谈会的专家介绍说,立法部门持慎重态度,主要以听为主。

专家提醒,快递市场就是竞争性市场,应该是有能力就做,政!府的政策不能只顾及单个企业的利益。 (本文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翁仕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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