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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讯(通讯员 陈文成 周红兵)近日,丰都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黄金清洗服务纠纷,为消费者杨女士挽回经济损失2952元。 8月5日,杨女士将18.636克千足黄金手链拿到饰品加工者朱某处进行当场清洗。经过20分钟的等候后,杨女士拿到了清洗后的手链,却发现手链链接处有损坏迹象,且感觉手链分量不太对,这引起了她的警觉。经当场秤量,该手链重量仅为9.636克,比清洗前少了整整9克。杨女士要求补足原来的重量。但由于清洗时未核对手链重量,加之杨女士长年在外打工,手链购买发票放在外地,现场未能提供相应凭据,朱某据此坚称未对手镯动过任何“手脚”。在争执不休之下,杨女士向县消委会进行了投诉。 县消委会经过调查后确认,杨女士投诉情况属实。而加工者朱某也终于承认了自己在对手链清洗时确实动了“手脚”,洗去了手链中的一些金子。该县消委会当即对加工者朱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和教育。经调解,朱某当场向杨女士进行了赔礼道歉,在取得杨女士谅解后,朱某如数补足了9克千足黄金(按当日金价,9克黄金价值2952元),由杨女士自行到金店换取手饰品。 据了解,朱某采取的“偷金”方法是:将加工或清洗的黄金饰品放入腐蚀性非常强的“王水”(盐酸和硝酸的混合剂)中清洗,这时黄金就被“洗”入“王水”中,然后再用还原剂(甲酸或草酸)将黄金(Au)从“王水”中析出,并据为已有。由于清洗后首饰模样并无明显改变,故此类“洗金”成为一些不良首饰加工店和经营者牟取不法利益的惯用手法。 丰都县消委会提醒消费者,遇到类似消费要注意两点:一是要妥善保管好金银饰品的购买发票,以备作为证据;二是金银饰品在接受清洗服务或重新加工时必须经当面过秤,核对重量和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