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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消费者委员会最近处理了两件与黄金消费相关的维权案件。
【案例一】长沙市民蔡女士通过电视购物购买一个和田玉金镶玉的手镯,价格是4980元,和田玉手镯上镶了千足金的“福禄寿”三个字,电视广告承诺这三个千足金字重量不少于7.2克,产品导购书上也是这样标明的。有一天,消费者不小心将玉手镯打碎了,捡到玉上的两个千足金字,将两个千足金字送到金店检测,发现实际重量只有1.6克,算起来三个字总重量只有2克多。千足金重量缩水三分之二!由于蔡女士没有保存相关证据,经过长沙市工商部门调解,商家赔偿了同等价位的手镯给蔡女士。
【案例二】潘先生在长沙某知名珠宝店购买了一个千足金手镯,重量为24.63克。最近潘先生一个做黄金收售的朋友提醒他,称千足金配件部分一般不是千足金。潘先生仔细一看,在手镯搭扣内侧有个很小的“900”标识,向珠宝店咨询,珠宝店称这是行业规则,由于千足金太软,为保证手镯搭扣的硬度,搭扣部分的含金量只有900足金,而不是999千足金。当初消费者是按照24.63克足量千足金价格买下来的。现在消费者要求换货,商家提出如果要换必须再交10元/克的手工费,消费者认为不合理。经调解,商家为其更换足量千足金手镯,且未收取手工费。
长沙市消委提醒消费者,购买黄金饰品最好在当地商场购买,一旦出现消费纠纷便于解决;同时可通过以下措施防止权益受损:及时复称重量,购买金器应当场复称重量,核实无误,金首饰的重量允许误差为±0.01克/件。要认清首饰印记,首饰的印记是指打印在首饰上的标识,其内容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当采纳不同材质或不同纯度的贵金属制作首饰时,材料和纯度应分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