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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是制造企业总裁,另一面却是股权投资公司的总经理,近年来身携这种名片的福建商人越来越多。一张小小的名片,折射出实业企业家进军资本市场的脚步。尽管实业产业和资本市场规则迥异,但他们乐此不疲,越走越远。
时装的混搭常带来多彩的视觉冲击,而经济领域的跨界投资则是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实业资本转战金融市场,追求资本运作高收益的同时,不能忽视潜在风险的威胁。除了金融市场本身的风险外,与日俱增的税收风险不容忽视。
炒股、炒汇、炒黄金,实业资本不再固守过去的一亩三分地
从偏居一隅的家庭作坊,到地跨三界的企业集团,福建的许多企业家不再固守原来的一亩三分地,转而攀登资本高山。坐镇泉州,他是远近闻名的鞋企老板,来到厦门,他又是圈内小有名气的股权投资高手。这里说的并不是人们所熟知的企业上市融资,而是经营者开设新公司从事金融商品买卖。有些时候,这项新的业务甚至成为许多老板的头等大事。
近年来,泉州鞋服企业投资股票或其他多元化项目的不在少数,并呈现出要逐步“疏离”主业的迹象。“随便玩玩而已,纯粹是个人兴趣”。在公开场合,这些企业老板往往不愿深谈,但实际上,很多企业已经将投资领域延伸到股票、纸黄金、信托产品以及各种金融衍生品。
国际金融危机导致产品出口萎缩,泉州一家知名鞋企的老板张先生开始考虑做点别的生意。前期的积累足够他启动新的业务,而国内楼市调控力度不断加大,显然不宜在此时进入,再三思量之后,他在厦门观音山的一栋大楼租下整层房间,开办了一家投资公司,专事股权投资。虽然也是自己的产业,但在公司名称上,他还是刻意避免与现有的鞋企产生任何关联。
早在2004年,七匹狼集团旗下的投资公司入股兴业银行,成本约为3元/股,此后逐渐增减持,最高时持股1.7亿多股,2009年七匹狼将其套现,获利10倍以上;今年6月1日,3G概念股三元达挂牌,第三大股东劲霸集团从当初每股投资成本不到2.5元到挂牌股价25元,数年间实现10倍的账面盈利。
做投资比实业来钱快的成功案例,激励更多的企业涌向金融市场。福建柒牌集团董事长洪肇设透露说,柒牌集团已在厦门注册了一家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运作资金则达到5亿元,主要在国内开展收购和股权投资。此外,企业在金融领域的投资项目还有各类保险,以及一些证券类产品。
去年以来,福建企业再掀上市热潮,361度、利郎、星泉鞋材、喜得龙、鸿星沃登卡等企业先后在境内外上市。有业内人士指出,在上市前,不少公司接受了他人的股权投资,其中尤以本地同行为甚。
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张向前教授指出,目前闽企进行实质性并购的对象基本上都是外国品牌,如九牧王计划合作的三家欧洲公司,安踏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收购FILA(斐乐),361度则倾向于收购国际品牌在亚洲地区的经营权等等,而大部分当地同行间的股权投资目的则是短期盈利,因为,“谁也不会用自己的钱去扶持竞争对手。”张向前如是说。
除了投资股市,实业资本的触角已伸向黄金、外汇等金融产品。
连开生是福建一家竹制品生产企业的老总,他曾是一天到晚埋头苦干的竹编师傅,后来却迷恋上了炒金这个波诡云谲的行当。
两年前,按捺不住心中好奇,他先后多次买入纸黄金,经过一番起落,不到一年时间,亏了300多万元。“再也不碰这个业务了。”连开生说,他认识的企业朋友,不少参与炒金,总体亏多赚少。
随着国际、本地原料金价不久前降到1156.90美元/盎司,创下了4月27日以来新低,旋即又快速反弹,众多福建炒客们嗅出了抄底信号,各种形式的炒金活动正在不断升温。
“最近办理国际现货黄金交易开户的人越来越多。”张女士是福州一家黄金投资公司的经纪人,她告诉记者,福建黄金业务交易在全国居前,炒金比较活跃的地区主要集中在泉州、福州、厦门等地,地下炒金很常见,尤其是每当金价飙升、即将突破高点时,经纪人就频繁向外打电话揽客。
“虽然我们的客户都是以个人的面目出现,但和他们沟通就知道,他们许多都是私营企业老板。不少人还感慨说,慢慢赚钱真没意思,过来刺激刺激。”张女士说。
与福建企业一样,全国各地不少企业也把资金投向了股票、黄金、外汇等金融市场。从刚结束的上市公司半年报看,很多企业都发布了持有、交易金融产品的信息。
买卖金融商品的税收风险与日俱增
实业资本为何热衷于金融市场?
针对资本流向,业界一直有个“水往低处走”的提法,即实际税负低的地方,往往聚集着大量资金。不可否认,长期以来对非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商品买卖不征营业税,以及自然人买卖股票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政策,对实业资本流向金融市场起了推动作用。但近年来,财税部门已经看到金融市场的税收漏洞,采取措施堵漏,如果纳税人再按以前的思路进行操作,无疑会面临巨大的税收风险。
于2009年开始施行的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将金融商品买卖征收营业税的纳税主体,从金融机构扩大至除了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以外的所有纳税人。同时,明确将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等列为课税对象。
“这是一个重大的政策变化,堵住了非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商品买卖的税收漏洞。”泉州市地税局直属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炒股、炒汇等买卖金融商品,已经负有缴纳营业税的义务。虽然目前税收征管的一些细节问题还未解决,有些地方还没有征管到位,部分金融商品买卖行为还游离于税收监控之外,但是既然法律已经规定了纳税义务,纳税人不申报纳税,就面临将来补税、缴纳滞纳金等的税收风险。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对金融商品买卖的征税难点在于,新政策对股票、债券买入成本的核算以及盈亏能否相抵等征管细节没有明确,再加上企业从事金融商品买卖行为较为隐蔽,主管税务机关通过表报和资料难以实时掌握企业买卖金融商品情况。例如纳税人从事境内股票、基金买卖,其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资金活动情况无法通过托管银行的对账单直观审核出来,征税多少常常存在争议。
但是,税务机关对企业、个人从事股权投资的税收监管力度正在不断加大,企业、个人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在该公司上市后出售股票,不再是无税的买卖。
自2010年1月1日起,国家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此政策堵住了“大小非”套现的个人所得税漏洞,企业老板以个人名义进行股权投资,须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与此同时,企业减持限售股套现也面临营业税问题。对企业减持限售股是否征收营业税,目前各地税务机关的理解还不一致。如果将减持限售股视为转让股权,则免征营业税;如果视为出售金融资产,则须缴纳营业税。
判定企业减持的限售股是长期股权投资还是金融资产的关键在于,企业持有的股权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泉州市地税局直属分局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的股权,应当视为长期股权投资。而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限售股权,应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
“这种以赚取短期利益为目的限售股应当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政策缴纳营业税。”泉州市地税局直属分局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受限于中国证监会关于解除限售和减持的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除减持总股本1%以上的“大非”持股企业外,更多的境外持股企业和持股占总股本1%以下的持股企业的减持信息,税务机关无从获悉,有的也只能掌握一些零散的信息。再加上交易数量繁多,造成税收实时监控难以跟进。
完善金融市场税收制度,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作为创造就业、创造GDP的根基,产业资本大量失血或者血液不在体内循环,对整个经济的杀伤力可想而知。“都说中小企业贷款难,门槛高,是银行考虑到民营企业经营风险大,却少有人关注到,很多风险其实来自企业主本身。”一位银行人士告诉记者。据他的实地调查,事实上,企业资金紧张除了经营层面的因素外,大量资金在金融市场套牢是一大重要原因。在股市、楼市火爆时期,许多中小企业把生产周转资金投入到了股市、楼市的洪流之中。随着行情急转直下,许多企业投进去的资金都被深度套牢。
“在长三角、珠三角以及闽南一带,总是可以听到不少企业主败于赌博的事例。在投资环境恶化、资本市场行情高涨的情势下,加之金融市场实际税负较低,许多企业老板赌性骤显,将大量资金投入到金融交易热潮中,以致荒废本业。”张向前说。
有关专家认为,一方面,对于在金融商品市场上乐此不疲的人们,仅仅指望税收让他们循规蹈矩只是一种奢望,火热行情带来的盈利预期才是企业“不务正业”的主因;另一方面,也要看到税收的巨大调节能力,只要在扎实调研的基础上,完善金融交易市场的税收制度和政策,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或可有效抑制实业资本跨界转移。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金融机构向市场提供的有形产品和无形服务多种多样,“其他金融商品”所包含的对象正迅速扩容。“如纸黄金、银行发行的各种信托理财产品以及各种衍生金融产品是否属于应税的金融商品,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明确。”泉州市地税局直属分局有关人士建议。
“事实上,国际上已有一些国家对非金融业单位和个人进行金融交易做了征税上的制度性尝试,对金融交易市场产生了重大影响。而在国内,印花税政策变动也常常造成行情逆转,随后总能出现产业资金撤离或蜂拥的风潮。这些都从侧面说明,税收政策的变化对资本流向会产生很大影响。”张向前说。
“金融与实业的资金流动,二者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为了经济的良性发展,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更应该是一对合作伙伴。”张向前认为,当前,中国经济和国内制造业面临着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金融服务业在这轮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完善金融业税收政策,强化征管,不仅可以防止税源流失,更能通过发挥调节能效,使金融业还原到它本来应有的角色中来,为经济增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