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记者 庄会晓 王雅洁 济南报道
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消息称,按照发改委价监局要求,上海市物价局日前对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部分金店的价格垄断行为作出了处罚决定: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 (下称 “上海黄金协会”)被罚50万元,对老凤祥等5家金店的罚款累计达1009.37万元。
目前,上海黄金协会及老凤祥等企业已认罚,且将不再组织“价格自律”,或许黄金垄断能就此打破。
废除“价格自律”
“上海黄、铂金饰品价格垄断案是典型的横向价格垄断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此前曾公开表示。
据查,上海黄金协会分别于2007年7月、2009年1月、2009年10月、2010年2月、2011年11月21日多次组织具有竞争关系的会员单位商议制定 《上海黄金饰品行业黄金、铂金饰品价格自律实施细则》,约定了黄、铂金饰金零售价格的测算方式、测算公式和定价浮动幅度。
《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一旦经营者被认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本次处罚,发改委取1% 的处罚下限。 以罚款金额1009.37万元计算,老凤祥等5家金店2012年在上海不法获利超过10亿元,平均每家约2亿元。
发改委也向媒体表示,在执法机关展开相关调查后,涉案企业递交了《自认报告》。
据了解,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单》后,在协会组织的内部会议中,涉案企业表示接受上述处罚决定,不提起行政复议、申辩或者召开听证会。目前,协会及老凤祥等企业均已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协会承诺将通过全体理事大会深刻检讨错误,并发文彻底废除《价格自律细则》,从此不再组织“价格自律”相关会议。
“自律价”降低竞争力
业内人士表示,身处国内黄金交易和消费中心的上海,金店库存和运输成本理应更低,但事实却并非如此,由于上述老凤祥、老庙黄金等知名金店的连锁范围扩张,这种做法的影响范围远超过了上海一个市场,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一名山东黄金业内人士此前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在济南黄金饰品市场的定价是行业内部约定俗成的,利润都在百分之十几左右。
而从今年“3·15”期间相关媒体报出此事之后,导报记者近期在黄金饰品市场上也看到了商家的改变。
此前每克加价10元或20元工费普遍情形已几乎不存在,都是直接定价每克多少元;额外收取工费的饰品,根据多家金店售货员的介绍,价格都相比之前便宜了。甚至济南市场上也出现了低于300元每克的黄金定价,还有商家不收取任何工费。
有人认为这是 “恶意竞争”,但也有内人士认为,或许垄断破除就应该从“鲶鱼效应”开始。
专门从事饰品加工的技师赵师傅也对导报记者说,“现在有些品牌确实知名度很广,但实际的品牌价值却很虚,一些复杂工艺要么还是依赖进口设备,要么就在浙江、广东东莞等地代工。”
专家分析,从长远来看,黄金行业绝非是协议定价的赢家,一些以“自律价”为借口的企业缺乏竞争激励,轻视成本控制、产品创新,守着地区指导价作为所谓的 “品牌价值”,不仅没有增加品牌价值,反而逐渐沦为原料转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