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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4月7日报道,从非法成交金额达239亿元的上海“联泰黄金投资案”,到浙江等地涉案金额580余亿元的“世纪黄金投资案”等,“非法炒金”交易所日益坐大。经历多年整顿,为害多年的“地下炒金”欺诈却屡屡掀起波澜。
地下炒金猖獗而屡禁不止,原因可能有多方面,但监管不力是绕不过去的问题。继续深究下去,监管不力不是执法人员不尽责,而是监管归属不明确。
2010年7月22日,央行等六部门曾发布《关于促进黄金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规范黄金市场参与者行为,严禁参与地下炒金活动。对参与地下炒金活动的市场主体,相关部门应予以严惩,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征信系统”。2011年12月,央行等多部门又发布《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对黄金品种的交易场所作了严格限定,禁止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之外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黄金交易。那么现状如何呢?上海一家合法黄金交易机构国际业务负责人说,“现在国内的贵金属投资中,非法市场的数量比合法市场还要多。”
按照相关法规,目前国内黄金业务监管有三个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依据《金银管理条例》监管现货市场;证监会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监管期货市场;银监会监管商业银行黄金业务。但由于现货黄金盘属于类期货性质,它的监管归属很难界定,导致投资者遇到骗子公司也投诉无门。
一名地下炒金投资人先后到北京金融局等金融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但这些政府部门表示“他们没有执法权”。工作人员称,一些公司是用非法平台及盗版软件做现货黄金骗钱,建议找公安机关。而派出所表示,需要权威机构书面说明涉案公司诈骗,才能立案。有专家指出,如此一来,投资者遇到现货黄金公司的违规行为,理论上只能找公安,但实际上谁都不管。
而对于地下炒金,目前法律上仍无明确定义,给打击非法炒金活动乃至诈骗犯罪带来障碍,地下炒金活动仍然游走于“灰色地带”。
但客观存在的空白不是坐视不管的借口,“民有所呼,必有所应”,面对屡屡损害投资人利益的地下炒金,相关的监管部门、执法机关还是要主动作为,在现有的条件下通过部门之间的协调,建立协作机制,共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查处非法炒金案件中,还可追究欺诈交易软件商、托管银行乃至其广告宣传平台的连带责任,切断地下炒金的利益链条。
与此同时,国家应尽早明确现货黄金盘等交易行为的监管归属,可以采取全国人大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方式,指定有关机构具体负责。加快制定和完善黄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确经营活动的“红线”,对胆敢触线者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