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控涉嫌多项信披违法违规被罚
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消息 *ST大控7月17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公司涉嫌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包括未按规定披露对大显集团提供1.4亿元担保、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4.59亿元质押担保事项及2016年5月31日临时公告虚假记载。
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代威是大连控股(600747,股吧)上述三项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财务总监周成林是大连控股为大显集团提供担保 1.4 亿元出具 3 亿元转账支票、募集资金 4.59 亿元质押担保两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大连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万元;对实控人及时任董事长代威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财务总监周成林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具体违法事实:
1、大连控股未按规定披露对大显集团提供1.4亿元担保,并开具3亿元转账支票作为履约保证事项
2014年5月16日,大显集团与陈某、代威签订《投资协议书》,根据该协议,陈某向大显集团提供资金1.5亿元(后于5月23日变更为1.4亿元),大连控股对陈某提供担保,并开具15张合计3亿元转账支票作为履约保证,该担保事项未履行大连控股的相关决策程序。直至2016年12月2日,大连控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公告中首次对外公开披露该担保事项。
2、大连控股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4.59亿元质押担保事项
2015年3月5日,大连控股全资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签订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权利质押协议》(渤连分质【2015】第22号),根据该协议,大连控股提供募集资金4.59亿元对大显集团债务进行质押担保,该质押担保事项未履行大连控股相关决策程序,并于 2015年5月25日解除。直至2016年12月2日,大连控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公告中首次对外公开披露该担保事项。
3、大连控股2016年5月31日临时公告虚假记载
大连控股2016年5月31日发布《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及公司回复的公告》,该公告的问题四所列公司所涉及诉讼情况中,未披露2015年俞陈、于量起诉大连控股各8000万元票据追索权纠纷案,存在虚假记载。直至2016年12月2日,大连控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公告中首次对外公开披露该诉讼事项。
(责任编辑:陈晓伟 HF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