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9月庐山会议结束后,一次批斗黄克诚时,空军司令、黄克诚的战友吴法宪突然打出一“炮”,揭发出了耸人听闻的所谓“黄金案”,与会者哗然。一向被认为清廉、克己的黄克诚,一下子成了大贪污犯,甚至有人说他“为军变准备经费”。
“黄金”,指1945年9月新四军第三师奉命从苏北调往东北时所带的一部分经费。
黄克诚曾是该师的师长兼政委,翁徐文是该师的供给部部长。当数万大军千里出动东北时,不能没有钱。第三师在苏北根据地经营多年,开展生产自救积累了一点经费。大军出动时,这些经费换成法币和黄金,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由于用得节省,一直到东北根据地建立、部队改编时,师部所带的金子还有一些剩余。经上级同意,黄克诚调任西满军区司令员时,这一部分经费带到了西满军区。1947年底,将金子炼成金条,经黄克诚和东北局负责人李富春批准,派专人将金条送交东北银行。
1949年夏,黄克诚出任湖南省委书记。因湖南烈士多,是老革命根据地,又是新解放区,怕有特殊需要,黄克诚让翁徐文请示李富春批准并向东北局打了领条,把在东北未用完的黄金带到湖南。这笔钱到湖南后,开始用了少许救济军属、烈属(领款打了收条)。后来省里经济情况好转,这笔钱就用不着了。1949年9月,有关人员将这笔钱如数交给了湖南省财政部门。
当“吴大炮”放出这一“炮”后,中央派工作组到湖南,对翁徐文等进行了审查。
翁徐文1926年参加革命,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参加过秋收起义、历次反“围剿”战斗、二万五千里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建国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战争年代,翁徐文经管过很多钱、财,在无严格监督的情况下,他尽管“长袖善舞”,却依然“两袖清风”。他在战争中管理公家的财产很仔细认真,金钱来往均由会计、出纳管理,而且都有经手人和证明人。全国解放后,他始终保持了老红军、老八路艰苦朴素、廉洁自律的光荣传统。
这时尽管全国解放10多年了,战争年代的重要收据和来往账目,他却都完好无损地保存着。其中,湖南省财政收点黄金等给经手人写的收据上还明明白白地写着:“陈烨同志交来黄金867两、银元2133元。经手人王之庆,引证人翁徐文。”
翁徐文保留的重要收据和账目,为澄清黄克诚的“黄金案”提供了最直接、最可靠的物证……
与此同时,原押送黄金的西满军区供给部警卫班长(时任湖南省嘉禾县税务局长)张正鸿,提供了1947年冬为东北银行押送黄金的详细经过,并得到同去的付景毅(翁徐文的秘书)、周利(会计)等证实无误。他们为澄清此案提供了重要人证。
先后4年一再审查,没有查出问题。
1963年9月,中央工作组再次来湖南,开了三次调查会,找翁徐文、付景毅、张正鸿、周利等进行调查,最后在会上宣布:经过多方面的调查和核对账目,问题基本搞清。
1963年12月26日,中央工作组关于黄克诚经济案子问题调查第6号简报中也指出:“翁徐文同志较为诚实……但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案件审查常常服从于政治的需要,已经清楚的问题仍无端怀疑;应该做出结论的问题拖着不做结论。结果,翁徐文、张正鸿等人因涉及此案,党内外职务都没有了,在“文革”中,遭受抄家、挂牌子、批斗、罚跪等人身侮辱,后来又被关进了“牛棚”。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9年7月2日,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出了关于翁徐文等同志受“黄金案”牵连问题的结论……证明黄克诚同志没有贪污问题,翁徐文同志所负责的经济账目是清楚的,没有贪污问题。特此结论证明。凡因所谓“黄金案”受牵连的同志都应予以纠正,恢复名誉。
至此,长达20年之久的所谓“黄金案”,终于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