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出台股票转让所得免税政策时,原有的非流通股不能上市流通,实际上只有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流通股才能享受免税政策。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市场不再有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划分,只有限售流通股与非限售流通股之别,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后都将进入流通。这些限售股都不是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上取得的,却与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一样享受个人所得税免税待遇,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
同时,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
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份所得、企业转让限售股所得都应征收所得税。如果对个人转让限售股所得不征税,就会与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企业转让限售股政策之间存在不平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