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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24日,深圳首例境内外居民有关B股股权纠纷诉讼尘埃落定,借香港居民身份证炒B股的深圳居民拿回了争议的股票和股金。
2001年2月,B股市场向境内投资者开放,大量原本借用香港等地身份证交易B股的投资者纷纷选择股票过户方式,将借用境外投资者身份投资的B股转入自己名下。而深圳首例B股股权纠纷就发生在B股市场对内开放之后。原告徐女士1996年借用被告黄女士的香港居民身份证购买B股股票,共存入本金26万多元。2001年3月,原告发现这批股票被黄女士转入其名下的账户内,资金余额4000多元也被提走。而黄女士则辩称该账户中的资金是她丈夫生前借给原告的借款,拿回这批股票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债权。
罗湖区法院查明,被告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和凭证,而原告提供了有效证据。法院判定,原被告双方均有过错,但原告的股票投资款和股票应属原告所有,被告返还原告已转走的股票及售卖股票的价款。
在首宗股权纠纷爆发之际,B股市场行情开始了从疯狂的炒作到全面下跌的转折。以沪市B股为例,2001年2月B股对境内投资者开放前夕只有83.20点,到6月1日暴涨到241.61点,3个月大涨190%。随后B股市场全面下挫,最大跌幅一度达46.15%。自1992年2月真空电子B股发行开启中国B股市场后的18年,曾为内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B股市场日益被边缘化。在国内资本市场A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B股市场的命运已经成为最重要的历史遗留问题。而在B股市场没有解决相关的投资者结构、交易规则、市场管理等制度性问题前,统一A、B股还是推出国际板,都将对内地资本市场制度变革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