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股市、楼市还是债市,保险资金因规模庞大,其一举一动让人倍加关注。保监会今天正式颁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 无担保债、不动产、未上市股权等新的投资领域。新办法从8月31号起实施。新办法明确,保险资金投资于 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办法指出,保险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币认购及交易的股票由保监会另行规定。也就是说,保险资金未来将可以投资创业板股票。此外,办法还明确,保险资金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保监会强调,保险资金不得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或者从事创业风险投资。另外,保监会将严格控制保险公司 融资规模和使用杠杆,禁止投机或者用短期拆借资金投资高风险和流动性差的资产。严格限制保险资金参与衍生品交易,保险资金参与衍生产品交易,仅限于对冲风险,不得用于投机和放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