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炒邮网论坛 http://bbs.cjiyou.net/
佛山照明董事长及董秘被广东省证监局立案调查的消息昨日在证券市场掀起波澜。佛山照明董事会秘书邹建平向南方都市报记者表示,高管持股说明其对佛山照明发展有信心,而对于公告中涉及的新能源项目佛山照明会积极推进。昨日佛山照明股价曾一度接近跌停,收盘跌幅收窄至4.1%,收报13.09元/股,粤照明B股价亦下跌至6.72港元/股。
“两个当事人仍在岗工作”
对于公告所指佛山照明董事长庄坚毅及董秘邹建平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邹建平昨日解释称,从目前的结果来看,两个当事人仍在岗工作。“如公告所说,我和董事长庄坚毅只是涉嫌,在解释清楚后证监会和深交所等有关管理部门如认定有问题,我们是不能继续在岗工作的。”邹建平强调,高管持股是说明其对佛山照明的发展有信心,而对于公告涉及的新能源项目公司会积极推进,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不过,邹建平认为,虽然董事长庄坚毅在佛照明新能源项目上马前买进公司股票,但其在股票全流通的情况下并没有将股票卖出,没有完成交易,不能称之为内幕交易。
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周爱文律师表示,只要利用内幕信息买入股票,即使最终没有卖出股票,也算是内幕交易行为。“既然已立案调查,说明证监会掌握一定的线索,从法律程序上看约2个月后就有最终结果,一但确定内幕交易成立,一般会进行行政处罚,没收内幕交易股票收入所得。”
曾有高管违规操作股票
事实上,高管违规操作股票在佛山照明不只一次。在2009年5月及2007年佛山照明都曾公告,称公司高管出现违规操作股票的情况。
今年5月广东证监局检查后亦指出,佛山照明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信息不完整的问题,未按照《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杜绝内幕交易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工作日内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送证监局备案。
而佛山照明高管在重要公告公示前后买卖股票是否需要向公司进行备案呢?记者昨日致电佛山照明证券事务代表,该代表只表示:“公司自今年4、5月开始实行新措施,每月一次告知相关人员当月股价敏感期,提示期间不能进行股票交易”。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陈勇儒律师分析指,该类案件发生后,会要求涉案人进行举证倒置,证明其“并不是因为内幕交易信息才做出股票购买行为”,而该类举证是很难进行。“所以上市公司高管在这方面都比较小心,也有一些上市公司内部明文规定高管在敏感信息公开前后三个月内不准进行股票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