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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亿城股份[5.52 -3.16%],000616)在中报披露前30日内,出现公司董事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script><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script>深交所资料显示,2010年8月4日,公司董事马寅的亲属(父母)马国杰通过竞价交易,以5.15元/股买入公司股票8000股。8月5日,马国杰以5.48元/股卖出8000股,8月12日,马国杰再次以5.65元/股卖出2000股。
除此之外,马国杰还通过二级市场频繁操作,买卖公司股票。此前的2010年1月18日,马国杰通过竞价交易,以6.60元/股买入公司股票2万股,3月24日,马国杰以7.12元/股,买入公司股票900股,3月29日,其又以7.21元/股,卖出公司股票900股。
从盈利情况来看,马国杰在8月4日和8月5日的一日间,以5.15元/股和5.48元/股买入卖出公司股票8000股,赚取差价为0.33元/股。在3月24日和3月29日分别以7.12元/股和7.21元/股买卖公司股票900股,每股利差为0.09元。
根据亿城股份2009年年报显示,马寅为董事、常务副总裁。虽然在今年7月28日颁布的规范运作指引并未将父母列入其中,但明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不能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同时也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及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
根据亿城股份昨日披露的半年报显示,201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28亿元,净利润639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