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2009年6月12日下发的[2009]97号《关于发布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旗下申万巴黎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佛山照明”(股票代码000541)自2010年8月24日起停牌。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0年9月3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上述基金持有的“佛山照明”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交易。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