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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本报《财经三人吧》栏目刊登了深度对话——《负利率时代,有一种欲望在躁动》。两位嘉宾从国内首例被查处的无意泄露内幕信息案谈起,阐述了查处内幕交易的法律依据、必要性,以及股市投资之道。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上半年,共调查内幕交易案件超50起。据了解,2008年以来,证监会共调查内幕交易案件227起,占新增564起案件的40%,其中立案61起、非正式调查166起,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起。
“根据打听到的内幕消息选股票,很可能是违法行为。这一点我以前一直不知道。”一位读者表示,“不过,这个法规很合理。这样才能确保证券市场的公正、公平,让证券市场有足够的吸引力,吸引各方投资者来参与。”
据悉,以股权分置改革为标志,全流通以后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违法犯罪行为呈现以下四大特征:利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案件不断增多;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有扩大趋势,涉案主体更加多元和复杂,有企业员工、公职人员、重组方及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也有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服务人员,以及其他因职务关系知悉内
“在国内首例被查处的无意泄露内幕信息案中,将泄露者的责任扩展至‘过失’,有利于督促内幕信息知情人加强保密意识,完善保密措施。同时,可防止当事人以此规避法律制约。”一位律师指出。
有的读者来电咨询证券民事赔偿案的律师费用等问题。据介绍,很多股民不知道可索赔,因此,证券民事赔偿案一般是以律师发布信息征集原告的方式开始的。为了消除原告代-理人的顾虑,律师费一般是以风险代-理的形式计算,即前期一般不收取费用,待官司打赢后,再按赔偿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此外,不少读者对股市投资方法非常感兴趣。对此,相关专家表示,普通投资者听到的小道消息,很可能是假的或滞后的,不宜轻易相信。如果喜欢投资重组题材的股票,股民可以多研究相关上市公司的公告。不少上市公司的重组一般会在此前的公告中露出蛛丝马迹。比如,某个上市公司母公司旗下的产业,与该上市公司如果存在同业竞争,根据相关规定,母公司一般会将这部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以规避同业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