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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去年年底,上述几部委就下发通知,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个人转让限售股需征20%个税。该政策已执行近一年,效果怎样?如今又出台一个补充规定,用意是什么?能否真正达到其预期目的?能在多大程度上堵塞限售股转让避税的漏洞?记者就此采访了业内专家。
对限售股转让征税意欲何为
“相关部委对个人转让限售股个税问题进行补充规定是有一定道理的。”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张广通告诉本报记者。
他介绍,我国从1994年开始对二级市场上的股票转让所得实行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这一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在降低股票交易成本和风险,促进资本市场繁荣,增强股民参与资本市场建设的积极性,为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和做大做强创造有利条件等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但是,这一政策只是针对二级市场上的自由流通股而言的,对于企业在公开上市前已经形成的低价原始股或限售股与在二级市场上的自由流通股之间形成的巨大利益差异如何平衡,在政策上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实际操作中也有许多制度和技术上的困难,这样就造成了原始股或限售股与流通股之间税负的不平衡。”张广通介绍说。
2005年我国在推进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建立了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以期消除A股市场股票转让的制度性差异,并最终通过稳步过渡实现上市公司股票的全流通。
张广通介绍,在总结股权分置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作为一种配套措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年底发布了《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股权分置改革中形成的限售股、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时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二级市场上的自由流通股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和具体办法作了明确规定,这一政策的出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财政部此前公布,今年前9月,个人所得税收入3 716.49亿元,增长21.5%。由于今年开始对限售股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扩大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使得个税当中的财产转让所得税一项大幅增长44%。
另外,个人所得税承担着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职能,长期以来,税务总局始终将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作为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重点。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此前曾表示,限售股征缴个税,体现了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
限售股转让再想避税有点难
对限售股转让征收个税的政策已执行近一年。如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又联合发出《补充通知》,有什么意义呢?
对比去年年底的通知,本次《补充通知》扩大了限售股征税范围。除了扩大征税范围之外,《补充通知》还明确了需缴纳个税的九种限售股转让情形,包括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个人用限售股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份额,个人协议转让限售股,个人持有的限售股被司法扣划,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分割让渡限售股所有权,以及其他具有转让实质的情形。
《补充通知》明确规定,限售股在解禁前被多次转让的,转让方对每一次转让所得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此之前,通过大宗交易避税是市场常用的路径。业内人士介绍,曾经有中介机构专门介绍在大宗交易中接盘的下家,双方达成协议后隐秘操作。限售股先以低价成交,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低需缴纳的税款。转手后的股票再在二级市场上按照正常交易获利,二级市场获利部分按照现行规定即可免去个人所得税。而按照《补充通知》,这一方法已经不再可行。
业内人士介绍,利用ETF避税也被认为是此前的主要漏洞之一。不过, ETF在申购和赎回时,投资者交换的是基金份额和“一篮子”股票。采取这种避税方式的交易者,必须配齐一篮子股票才能换购ETF。然而,由于ETF中很少含有创业板、中小板的股票,所花费的时间和资金成本较大,因而很少有投资者尝试。但这次《补充通知》明确指出,申购ETF需缴税,因而也堵上了这一漏洞。
张广通认为,从内容来看,主要是针对限售股转让中出现的一些新形式,进一步明确了税收政策,细化了征管办法,就限售股征税、流通股免税这一基本原则来看,与去年年底的通知精神并无二致。
“不过,《补充通知》列举了限售股转让或产权变动的九种具体形式,为税务机关与证券管理机关和证券运营机构密切合作,加强税收征管,防止限售股股东通过变换转让形式逃避税收、赚取高额差价收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针对此类股票转让中的税款扣缴、申报缴纳及相关费用扣除、技术准备等问题,在2009年和2010年上半年的相关文件中已经有了详细的操作办法,应当说,现有的硬件和软件条件完全能够保证限售股转让收益个税征管目标的顺利实现。”张广通告诉记者。
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告诉本报记者说,《补充通知》是在目前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众多限售股股东在解禁后频繁集中套现的背景下出台的,是对2009年有关规定的补充,实际上是对限售股的不规范减持行为进行一种调控。对限售股转让征税,在一定程度上将降低限售股解禁对市场冲击,有利于股市的健康发展。
刘天永还称,《补充通知》的出台将会提高限售股的转让成本,有利于上市公司持股结构的稳定,这对于市场来说算是利好消息。
海通证券(600837,股吧)重庆加州城市花园营业部分析师舒菱认为,这一消息短期内将利空股市,但中长期对体现上市公司真正价值投资有益,因为它将抬高个人限售股的出售成本,在后期有利于稳定个人大股东的持股信心和相关上市公司股价。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能否杜绝
有业内人士指出,年初对限售股转让征收个税的政策出来之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屡禁不绝。那么,这一次的《补充通知》究竟能否堵住避税通道呢?其“杀伤力”到底强不强呢?
业内人士称,此次《补充通知》惟一没有被堵死的漏洞是“异地转让优惠”。之前,有地方政府为了争夺税源,采取地方财政“奖励”的做法吸引限售股的交易。今年初江西鹰潭市政府出台的一个文件,规定在鹰潭市转让限售股的个人交易者,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可支配部分80%的返还奖励。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人利用某些地方工业园可为高管提供个人所得税优惠的政策,通过修改公司注册地从而避税。在这一块上,《补充通知》的效果可能有限,南京一家券商人士称,按照税法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征收额的60%归中央财政支配,40%归地方财政支配。地方政府为吸引税源,往往就在这可动用的40%上做文章。
张广通在肯定对限售股转让征收个税的积极意义的同时表示,我国资本市场仍处在不断探索和完善阶段,新情况、新问题还会不断出现。但是他相信财税部门和证券管理、运营机构一定会密切合作,形成政策和管理合力,保证我国证券市场建设及税收管理能够沿着健康的轨道稳步前行。
刘天永称,由于市场对该政策执行时间未有明确预期,在短期内,有限售股减持动力的股东可能在加紧进行减持,这是近日来创业板和中小板个股的大幅下跌的原因所在。同时,该《补充通知》也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征收交易所得税(资本利得税)预期,这对于市场也形成了较大的压力。
本报短评
《补充通知》出台以后,中国股市大跌说明《通知》中的九种需交个税的情形似乎足以吓到投资者并引发股票抛售,不少股民也因此怨声载道。
可以说,《补充通知》引发的恐慌和困惑远远超出了股票投资范围,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中国在快速增长的经济转型过程中面临着不断增长的财政压力。
最近我国物价快速上涨,通货膨胀水平不断升高,百姓内心对此充满焦虑。前不久,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在年底到期之后是否会被取消、个人境外购买i?鄄Pad入境时需缴进口税1 000元人民币是否合理等事件引发关注,现在又出新规堵限售股转让的避税之路,让人不能不做出一种猜测,那就是中国政府越来越迫不及待地希望寻找新的财政收入来源。
我们承认对限售股征收个税有其积极意义,但相对于民众希望减税的呼声,又出台措施强化征收个税好像在目前又显得很“不合时宜”。最近的财政措施大部分是针对普通纳税人,而给了企业自由通行证,尤其是那些国有企业。如果此种趋势持续下去,更会让民众因为税负高而怨声载道。
归根结底,在增税和减税的问题上,政府部门的确有待慎重考虑,不仅要考虑我国的经济形势和政府的财政收入,也要考虑民众的可承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