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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向我谈起创业板业绩变脸情况时,愤愤然溢于言表。
最近创业板2010年业绩已经披露过半,据统计2010年12月29日前上市的159家创业板公司中有28家公司业绩同比下滑,占比达17.61%,其中13家公司出现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两项指标同时下滑。
近两成的公司用数据的方式让投资者看到创业板高成长神话的破灭。可为什么这些创业板业绩变脸会如此之快呢?同事解释,一些创业板公司之所以有幸上市,其业绩是经过多层包装的,在完成了上市圈钱目的后,高管可以辞职套现,画皮就可以扔掉了,自然会出现业绩缩水,项目搁置、增长停滞……好似创业板里埋伏了许多狐精鬼怪。
再多看一些资料后,我觉得主板如果可以比做70后的话,中小板就像80后的话,而创业板就是备受呵护,个性十足的90后。它们活力十足、桀骜不驯,另外名声还有点不太好:因为继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募资额、高送转之后,创业板又用业绩高变脸率和高波动“戏弄”投资者一回,简直应该狠狠地打手心。但创业板的未来具有无限的不确定性:兴许其中真有几个能茁壮成长成为参天大树,所以让市场对他们又倍加关注,期待无限。
去年,创业板交上来的期末成绩单实在有些糟糕,一边是跑输中小板的低成长,一边是50多倍的高估值,让许多投资者觉得有被愚弄感觉,再次纷纷指责创业板就是圈钱板,批评保荐机构有问题。但我觉得环顾A股市场,创业板里也出了一些绩优生,而中小板、主板其实也是鱼龙混杂,绩差生也有不少,而上市公司的圈钱逻辑在全球资本市场都是通用的。另外,创业板的推出和发展,还是发挥金融资本对高科技、高成长创业企业的“助推器”功能,另一方面创业资本藉此实现了向金融资本的转化。对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创业板,要求不能太高,多一些耐心和容忍才好。
需要声明的是,我对创业板也只停留在口头鼓励上,毕竟50多倍的市盈率实在烫手,而本人也自认缺乏明察秋毫的眼力,不敢下注真金白银候其成长。对于不确定性太多的创业板,个人觉得最好多点排沙拣金的耐心,等这些创业板公司将募集来的资金花完,泡沫去掉,真正体现出成长性后,再做一点投资也为时未晚。记者孙琪
机构调研也难免踩上“地雷”
每当公布财报的季节,就有上市公司业绩“变脸”的指责声响起。最初的我,也像大家一样——震惊和气愤。但现在的我,早已对这种怪相麻木了!因为这些年来,我看得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细细想一想,上市公司业绩不变脸也不行啊!巨额的IPO上市成本如何摊销呢?圈来了这辈子也花不完的钱,谁还有心思和从前一样埋头苦干呢?优质上市资源越来越少,不包装过不了关啊!就连五粮液(30.60,-1.21,-3.80%)(000858)这样著名的酿酒企业都曾经历了业绩意外变脸,还有什么公司能挺着一直优秀下去呢?
不过,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谁都不愿意踩上“地雷”,上市公司业绩变脸难免遭人唾弃和憎恨。更要命的是,一家公司的业绩如何,不是从表面现象能够看得出的。即便是时常去上市公司调研的机构投资者,也很难做到完全幸免。最近,各大基金管理公司折戟双汇发展(77.94,0.00,0.00%)(000895)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我看来,上市公司业绩变脸的现象虽然无法消除,但至少可以通过某种程度的努力来减少。譬如:严把上市关,不让没有竞争力和实质内容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加快研制推出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对上市保荐代表人采用问责制等。
我一直认为,保荐代表人的责任不应该伴随着“跳槽”的举动而免除,应该施行终身问责制。只要保荐的上市公司出了问题,不管是三年还是五年后,只要经查是由于保荐代表人没能勤勉尽责造成的,一定要扣回当初给予的高额的签字费和其他奖励,并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让保荐代表人真正负起责任来。
对于上市公司的发起股东也一样,不能卷了钱走啥都不管,应当要求他们承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好比,规定发起人的部分套现资金必须存放于某个第三方账户,待上市公司平稳运作五年或十年后,才能取走。期间出了问题,该部分资金作为投资者赔偿基金。记者薄继东
保荐人不能只顾赚钱“荐而不保”
公司刚刚上市业绩就突然“变脸”,其实这在眼下已经是见怪不怪的现象,甚至成为A股市场的一道“独特风景”。相当数量的上市公司在上市前业绩“靓丽”,各项经营数据都是“大幅增长”,但上市后一下子就“大幅退步”,不少股民对此也无可奈何地习以为常。
最近绿大地(19.10,-0.51,-2.60%)这个股票被查出欺诈上市的行为,公司董事长因为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逮捕。据证监会介绍,绿大地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时间成为股市的众矢之的,遭到众多股民抨击。
说起欺诈上市,难道整个股市只有绿大地这一家吗?就看创业板的上市公司吧,试问有多少家在上市后业绩“变脸”?这恐怕数都数不过来吧。其实在国外股市,公司上市后业绩突然大幅下降属于欺诈的严重性质,投资者完全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向上市公司追责甚至要求赔偿。
尤其是自从创业板推出以来,公司业绩在上市后出现大滑坡似乎成了“家常便饭”,这也是创业板频频遭到诟病的一大原因。要说其中的责任,上市公司肯定是第一责任人,但很难指望国内的上市公司在如实披露业绩上做到自律。
问题的关键在于应该对保荐人实施问责制。保荐人理所应当要对新上市公司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岂不是只赚钱却“荐而不保”?因此部分市场人士建议要整治新上市公司业绩突然“变脸”,可以考虑规定新上市公司业绩如果突然“变脸”,那么暂停保荐的券商投行业务若干期限,同时取消保荐人代表的从业资格。
记者 徐可奇
》主持人说
新股上市前的业绩飞速增长,招股说明书吸引一大批股民,可上市后业绩“一年平、两年亏”,屡试不爽,最近的典型案例就是绿大地,连前董事长都因欺诈上市被逮捕。至于踩上“地雷”的就更不提了,最近的各大基金管理公司折戟双汇发展便是一个例子。业绩是上市公司的立身之本,“变脸”不是不可以,但请不要变得太无厘头——最起码考虑一下股民的心理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