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2证券简称:
中泰化学公告编号:2011-023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3,03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6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4月20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1、限售股份取得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于2009年9月29日经三届二十三次董事会议、2009年10月16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3月1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305号)核准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000万股新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23,270万股,2010年4月2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 限售期号 (万股) (月)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250 36
2 郑海若 5,500 12
3 北京鑫天融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000 12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50 12
5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330 12
1 6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10 12
7 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 2,230 12
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00 12
合计 23,270 -
2、限售股份变化情况
2010年9月20日,中泰化学实施了2010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6月30日的总股本76,95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分配前公司总股本为76,956万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5,434万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限售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 持股数 限售期(月)
号 (万股)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875 36
2 郑海若 8,250 12
3 北京鑫天融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000 12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75 12
5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495 12
6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65 12
7 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 3,345 12
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00 12
合计 34,905 -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4月2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明细如下:
序 本次解除限售股 占解除限售前上 本次解除限售股
股东名称 市公司无限售条 份占公司股份总号 份数量(万股)
件股份的比例(%) 数的比例(%)1 郑海若 8,250 10.25 7.152 北京鑫天融域投资咨询有限 6,000 7.45 5.20
公司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75 6.43 4.484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495 4.34 3.03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65 4.30 3.006 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 3,345 4.16 2.90
2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00 4.10 2.86
合计 33,030 41.03 28.61
注:(1)截至目前,公司股份总数1,154,34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04,929,888股。
(2)浙江英维特投资有限公司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3,450,000股,其中16,000,000股被质押。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4,950,000股,其中33,900,000股被质押。
三、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后(股)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49,410,112 30.27 19,110,112 1.66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8,750,000 1.62 18,750,000 1.623、其他内资持股 330,300,000 28.61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247,800,000 21.47
境内自然人股 82,500,000 7.15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360,112 0.03 360,112 0.03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04,929,888 69.73 1,135,229,888 98.341、人民币普通股 804,929,888 69.7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154,340,000 100.00 1,154,340,000 100.00
四、其他说明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非公开发行中的承诺,在限售期限内没有减持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3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中泰化学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所作的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规定;中泰化学披露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报告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泰化学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中泰化学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