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
鉴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
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诺德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诺德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诺德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
系,特制订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