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由裕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获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经中国证监会2007年6月22日证监基金字[2007]174号文核准。自2007年7月6日起,《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业务时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有效。于交易日(T日)提交的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提交的申请经注册登记人确认(或不被确认)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1月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